首页 > 重生之红杏素娘 > 第14章 粉痣变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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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月一揣摩也感觉是这个事理,并未想到薛素是在扯谎。

身形健硕的楚清河就站在离小屋不远的位置,跟着窗扇翻开,一股幽幽桃木香气迟缓四散开来,让男人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

“若我没记错的话,素娘已经结婚了才是,如何身上另有守宫砂?”

腿间传来阵阵刺痛,腰身一样发麻,实在耻辱极了。

“我好想你……”

薛月不管如何也没想过,佑卿竟会偷偷摸摸给她送来字条,是不是申明他已经健忘薛素阿谁贱人,筹办娶本身过门了?

把银钗跟字条送到薛家后,薛素还筹办赚些银钱,哪有工夫管那家子的污糟事?

“素娘,我会对你好的……明日,明日酉时我还在杏花亭等你。”

这粒痣自打她重生那日便呈现在身上,不管用多大力量揉搓擦洗还是不会消逝。

薛素喝了小半碗清汤,伸手扇了扇,只感觉屋里过分闷热。

“既然如此,我身为姐姐,便提早恭祝你们两位百年好合了。”

中午刘怡卿非要留薛素在家里用饭,刘家在泾阳城里也能称上大户,厨子的技术当真不差。

“杨柳露跟紧肤膏对我有效,今后素娘将这两样物事送到刘家米铺时,可否帮我也带一份?”

指尖悄悄捏弄了下,并没有疼痛或麻痒的感受,想起那颗光亮油润的桃木珠子,说实话,她还真没想到小小木珠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本领。

比及统统全都结束后,薛月趁王佑卿不重视,偷偷将男人腰间挂着的玉佩摘了下来,塞进怀里。

这话的确出于至心,王佑卿跟薛月都不是甚么好东西,从速凑做一对也省的祸害别人。

走了小半个时候就到了刘家,薛素刚被翠芙领到卧房时,便扫见桌前坐了两名身形虚胖的女子,此中之一是刘怡卿,而别的那位,必定就是那位皇商家中的蜜斯。

大抵是喝了甲鱼汤的原因,薛素感觉热,咬着唇儿将外衫褪下去,伸手又将窗扇推开条细缝,阵阵冷风吹过,倒是减缓几分。

因为天气黑沉,底子看不清女人狰狞扭曲的面庞,也就无从别离抱在怀里的到底是谁。

薛月心中又嫉又恨,面上却不好透暴露来,咬牙道:

婚前失贞对女子而言必定是不名誉的,但王佑卿倒是她爱了数年的情郎,现在跟此人生米煮成熟饭,她就不信本身当不了王夫人。

“我做了些绣样,恰好拿到泾阳城里换些银子。”

酉时一过,天完整黑下来。

脸颊酡红似涂了胭脂,胡明月眼尖,瞥见薛素左边手腕上的那粒红痣,忍不住问:

闻言薛月也没起狐疑,毕竟早已离世的薛母就会一手好绣活,薛素身为她的女儿,会刺绣也没甚么奇怪的。

“这碗清炖甲鱼汤是厨子的特长好菜,我常日里最爱喝这个,薛姐姐感觉滋味如何?”

刚颠末薛家,就看到薛月坐在小杌子上洗衣裳。

听罢薛素连连点头:“杨柳露跟紧肤膏都是小妇人做的,既然胡蜜斯感觉不错,下回一并带来便是。”

掩唇轻笑一声,女人加快脚步往泾阳城的方向走。

故作骇怪轻咦一声,稠密纤长的眼睫悄悄颤抖,薛素问:

瞥了眼薛素背着的承担,她问:“素娘这是要进城?”

刚一进楚家的篱笆院,薛素咬着唇站在原处,平复着本身略重的喘气声。

薛素步子迈的缓慢,常日里从泾阳城回家,少说得走上半个时候,本日倒是快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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