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好衣服,季言可不想再和傅恒默共处一室,一把翻开主寝室的房门,就见到了度量着一个棕色大熊的傅安,四岁大的小屁孩赤着小脚丫,奶声奶气的唤道。
本来这一辈子,季言从未转头看过本身一眼,直到灭亡。
傅恒默皱眉,走过来一把夺过了酒杯,一饮而尽,只一瞬,季言的眼里掠过一丝不成按捺的震惊……
其他几个伴随在傅恒默身边少尉军官们,也不由悄悄感概:有副好皮郛真是不一样,连活力也这么都雅。
季言愣了愣,然后立马垂下头,仿佛不想对他对视,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季言标致的端倪,他拿出红酒倒了一杯,这个年代,法国入口的红酒还比较贵,可有钱有势的傅少校买得起。
“我不是你爸,你爸是我身后的人渣!”
养军千日,用军一时,每一名兵士在履行任务之前,都会留下早已备好的遗书,傅恒默傅少校也不例外。
傅恒默看着季言充满恨意的眼,一刹时,心头闷痛难当。
傅恒默感觉奇特,倒也没多想,淡淡道:“一大早喝甚么酒,你酒量不好,酒品更是……算了,此次行动我撤除了你的名字,你就乖乖在家里看着小安。”
被吵醒的季言再无睡意,望着空中上的衣服,又是顺手抓起一把就胡乱的往身上套,穿得乱七八糟,常常都让傅恒默侧目,他指了指放在一旁沙发上的少校礼服,那肩头上的两杠一星特别刺眼,也每次都要刺激季言这类知名小卒。
接下来季言会回甚么,鬼都晓得,不是一通骂骂咧咧,就是干脆不睬他。
军官们查阅他的遗书内容时,一字一句写得谨慎详细,为国度为父母为并肩作战的战友都交代了很多,唯有最后一行,寥寥几言――
不过,对方是季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傅恒默感觉念得顺口,轻笑而过,算是应允了这个名字。
季言挺好。
“你疯了!”
这一去,傅恒默没想到本身会真的回不来了,并且回不来的最大启事是季言。
军队中的傅少校,一贯都是新兵只能瞻仰的存在,谁都没想到十七八岁的季言张口就骂,一个个的全都傻了眼。
而后季言转念一想,又想到了甚么:“放心,祸害活千年,像你这类初级别的雄师官命大得很,伤害来了,多是捐躯部属的。”
呵,傅恒默自嘲的笑笑,现在想想,本身真是自发得是过甚了。
偶然候,季言不开口说话,倒是挺敬爱。
他总结下来,科学家都是疯子,少打交道为好。
傅安,他和季言的亲生儿子,有段时候,傅恒默真的难以信赖这个究竟,天晓得季言的体质有多特异,竟然真的有身还顺利产子了。
说完,季言直接疏忽他,独自往客堂走去,他讨厌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小孩子特闹心。
傅恒默从少年期间便是在军队中度过,军衔一起高升,打击海内可骇分子,去边疆偷袭毒贩或是打击本国间谍,他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
季言不肯当甲士,不想养傅安,更不爱我,以是放他走吧。
成果没谈爱情,更没结婚的傅少校有了别人生中第一个小恋人,虽说是个男的。
靠着这一层干系,季言成了傅恒默的部属,年深日久,更成了傅恒默的恋人。
季言的肤色很白,就算现在是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鸡窝头,衣服上泥迹班驳,狼狈不堪的模样,却也能让人一眼就瞧出他是个美人。颀长的丹凤眼,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打上了一层暗影,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薄唇,特别是他的眼睛很黑很亮,看谁都泛着进犯性的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