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脚指已经闪现不天然地形状,生硬成奇特弧度,从张诗诗的神采中能够看出,每一次脚尖碰到空中,都会带起一阵钻心的疼痛。
哭吧,叫吧,然后就去死吧。
她固然感觉张诗诗现在模样惨痛,但并未觉着本身做的过分,亦或者怜悯。
跟着风华越靠越近,张诗诗脚尖一滑,头皮猛地坠紧,皮肉扯破声响起,一声惨叫响彻全部刑堂。
在莲风看来,张诗诗现在的模样固然看似惨痛,但明显没有令她有涓滴改过,不如带归去渐渐“调教”,迟早让她熟谙到弊端。
为甚么,明显本身已经输得一无统统,但面对身前这个女人时,却还是有着止不住的惊骇。
对方不是外人眼中的灵巧女孩,她是一个恶魔啊。
风华倒是第一次见到如许的场景,如果单单看白豹表面,很难想到如许一个男人竟然会做出这类事。
风华点头,固然晓得暗夜刑堂的手腕,但她也懒得在张诗诗身上破钞工夫。
更可骇的倒是张诗诗的头皮,已经和头顶略微分离,却被黏稠血液连在头上,每一次张诗诗的脚指撑不住后,那头皮就被翻开一点,溢出更多血液,而后再凝固,粘着头皮。
唔,乃至还没去过暗夜的地下刑堂,却先来了白豹的,遵循以往二人还是敌手的情势来看,还真是世事难料。
但对方又做了甚么,翻开保险箱后,张诗诗竟然留下了本身当时利用的号码,真是讽刺,从那一刻刮风华就没筹办再放过她。
风华笑容冷峻,面前的惨象不能令她摆荡分毫。
白豹按下中间的一个开关,橙色的灯光洒下,本应当暖和的色彩却被触眼可及的暗褐色血液豆割得支离破裂,显得分外可怖。
鸡汤中的毒药,保险丝的手脚,乃至调拨白豹,不过是一场戏,张诗诗竟然都能使出如许的手腕。
风华一时候有些恍忽,想到当初第一次见面前女人时,对方脸上那恶心的假笑,清秀的面孔挂着害羞带怯地笑容,见了谁都像吃惊的兔子普通。
被监禁的猎物,被拔走了利齿和爪子,没有了伤人的本领,但却令风华感觉有些无聊。
头发被吊着,身材方才好垂到空中,需求绷直脚尖才气站稳。
如果脚尖不碰到空中,那头皮就要接受扯破的痛苦,但如果点着地下,脚尖却要接受全部身材的重量。
也就是本身掌管着暗夜,是陈家的人,不然现在早就死了一百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