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底下哪有男人不喜好美色和追逐美色?特别是喜好女人斑斓的身材?
巴信着了魔普通的看着她。
她痛,她伤,她流血,她伤痕累累,都没干系,王爷喜好就好。
他看得目不转眼,底子没听到她在说甚么。
巴信的唇边,终究又出现享用的笑意:“二。”
真的,王爷喜好和高兴最首要。
她手上的力道一点一点的加大,伤口一点一点的加深,鲜血一点一点的增加。
乙央兰的神采终究变了,声音颤抖:“用、用这个抹在伤口上?”
乙央兰很享用他的这类目光,她也不怕满身的疼痛,但是,伤口如果不从速措置,她怕今后不好愈合。
乙央兰并不感觉疼痛,想成为王的女人,这点疼痛总能轻松应对的。
如果王爷看不上她的身材,她就算真的能嫁给王爷,那也不过就是守活寡,没有欢乐可言,也没有前程可言,如许嫁给王爷又有甚么意义?
乙央兰挥着刀子划向本身的身材,就像乐女的手指落在琴弦之上,落刀很有节拍,身材还共同下落刀之处轻巧美好的扭动,看起来不像是自残,反而像是在跳奇特的跳舞。
如许的结果,她想到就神采发白。
而沿着麦色肌肤滑下来的血迹,素净压目,减轻了这类刺激。
再说了,被食盐和辣椒践踏的伤口必定会遭到严峻的刺激,更加疼痛就算了,还会掺入杂质,水分被吸走等等,导致伤口很难措置洁净,留下严峻的疤痕。
满身高低一百道伤口,如果没法消弭疤痕,那、那……哪个男人还情愿娶她?
不成能的吧。
他可不想看小孩子的游戏。
巴信又给本身倒了一杯葡萄酒,今后一靠,伸直长腿,懒懒的:“要见血,要满身高低都有,别的随便。”
她痴迷的看着王爷,一刀一刀的割在本身的大腿上。
面前的斑斓而强健的女人,已经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就像披了一层富丽明丽的血衣,美得触目惊心。
乙央兰早就麻痹了,连疼痛都没有感受了,也不晓得本身究竟划了本身多少刀,只是按照王爷的数声来判定。
“一百。”
而女人的脚下,滑落的血迹斑斑点点,好像红色的花瓣与花粉落了一地,的确是美不堪收。
说罢她真的减轻力道,补划了一刀,有较着的血迹排泄来,沿着肌肤滴下。
她看得出来,她身上的伤口越深,流血越多,王爷就越是高兴。
巴信笑:“盐巴与辣椒末。”
他的声音和身上的疼痛,竟然令乙央兰模糊感到镇静。
这类酷刑她实在也见得很多,但看到别人被这么对待和本身被这么对待是完整分歧的感受。
感遭到这一点的乙央兰内心涌起高兴,二话不说,又在左臂上划了小小的一刀。
“留疤又如何?”巴信却说得很轻巧,“只要你做到本王要你做的事情,本王就会娶你。”
乙央兰立即道:“好,我补齐截刀。”
就是要如许的风景,才气让他感觉痛快。
他镇静的目光与笑容,就是乙央兰的动力。
她深深的记起来了,王爷是最喜好征服强者,最喜好看别人受难的,而她这般自残,会让王爷感遭到征服和摧毁的快感――这个,才是媚谄王爷的最好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