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叔此言差矣。”夏霜寒辩驳道:“盗尸和杀人卖尸之以是能成为大案要案,是因为受害者的支属们还活着,他们到衙门去报结案,这才弄得人尽皆知。但是我们面前的这个村庄不一样,这个村庄但是绝户,没有先人!以是,就算骸骨全都被挖走了,又有谁晓得?没人晓得就没人报案,没人报案又何惧被抓?以是,我看......”夏霜寒说着转向林熙然道:“林公子,要不我们还是下去看看吧?如果村民们的骸骨没被盗走倒还好说,如果真的被挖走了,我们也好报案不是?”
大夏颠覆前朝立朝后,因推许儒家、信奉《周礼》(《周礼》明文反对冥婚),故而在天下强迫推行制止冥婚的法律。自此,“活人嫁给死人”的这类环境在大夏境内绝了迹,但冥婚却并没有完整消逝。
大夏子民,凡是现现在还是想为本身的儿子办冥婚的父母,总会在儿子病入膏肓亦或所属虎帐战局惨烈时,以“冲喜”为来由给本身的儿子筹办婚事。如许一来,如果本身的儿子病故亦或战死,儿媳妇就等因而孀妇,算不得冥婚。但是这么做的缺点很较着,其一,如果冲喜真的把人给冲得“病好了,战事也停歇了”,那么出身贫寒的儿媳妇就较着配不上儿子了。其二,如果冲喜媳妇花轿临门的时候新郎死了,那么遵循法律,婚事就不能再办下去,男人下了鬼域还是还是没有娶妻。是以,为了弥补“冲喜”的第二条缺点,达成变相结“冥婚”的目标,大夏境内悄悄呈现了由未婚女尸与未婚男尸结婚的征象。
以定国公府世子夫人徐氏为例:徐氏曾经说过,如果陆绍云在边关有个万一,她就让夏霜寒进门为陆绍云守节以及过继子嗣。当然,待陆绍云命丧鬼域以后再让夏霜寒进门是不成能的,徐氏打的是“冲喜”的主张。
“应当不会吧?”李大叔看了看林熙然,不附和志:“夏女人也晓得,自打林至公子客岁将那杀人卖尸的团伙奉上法场,盗尸和杀人卖尸就在京郊绝了迹。现在才过了几个月,那个有那么大的胆量就敢来盗骸骨?”
冥婚,顾名思义,就是为死去的未婚男人娶妻。遵循畴前朝就传播至今的说法,男人年过十五而未婚早逝,因为未曾娶妻而没法繁衍香火,入土后没法安眠,灵魂会返回家属滋肇事端。为保家宅安然,死者的双亲及族人会为家中早逝的男人聘娶出身贫寒的女子为妻(实在就是买卖少女),以后为死者过继本家子嗣连绵香火。如许一来,死者的灵魂就能得美满,庇佑家宅。按照此种说法,冥婚这一风俗在前朝提高甚广,凡家中敷裕出得起彩礼的,几近家家户户都办过冥婚。
“夏女人所言甚是。”林熙然附和了夏霜寒的定见,道:“想不到夏女人还是个古道热肠之人,能为这些从未会面的村民考虑这么多。”
“值得!”夏霜寒对此非常必定,因为宿世她就传闻过,在盗尸和杀人卖尸被严抓严打以后不久,盗取骸骨的环境也呈现了。“不是有这类环境么,有些人家家宅不宁连遭厄运,但是近些年来却并没有呈现未婚男人早逝的环境。为求心安,这些人家便把事情归到先人头上,以为是某位先人没有娶妻而返来作怪。为了安抚先人的亡灵,他们也不管族谱上是不是真的找获得如许一个先人,就是对峙要为先人办冥婚。只不过,他们一来对从未会面的先人没有豪情,二来又不肯意花那么多的钱,因而就放弃尸身改娶骸骨。如许一来,下葬七年的尸骨会被盗尸人挖出来也就不敷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