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诺持续往前走,走进校园,她拿起还没有挂断的手机,说顾北你在干吗?
诺诺点头:“好呀,把你的手机给我。”
“另有么?”诺诺问。
“哦,不美意义,认错人了。”男生难堪的挠了挠头发:“我从背后没看清楚,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朋友。”
诺诺接过男生的手机,摁了摁键盘然后递畴昔。
顾北道:“卖杂志。”
“没干吗,诺诺,你刚才如何半天不说话?”手机里传来顾北的声音。
诺诺有些无聊,顺手翻了翻报刊亭摊子上的杂志,俄然看到《合唱团》,这个名字天生就对文艺男女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因而诺诺拿起来,看到主编的头衔前面写着顾北的名字,怔了一下,不过诺诺对这个不感兴趣,扫了眼就往下翻。
诺诺说:“好咯,改天收了你这个妖孽。”
“老板,我要的画报到了么?”
“诶,等一下。”
诺诺挂了电话,插上耳机,听着枪花的《Don't・cry》,走在铺满香樟树叶的校园小径上,暮秋的阳光洒在她精美的小脸上,仿佛是透明的。
聊着天,诺诺走到西泽美院校门的时候,被一个男生叫住了。
诺诺放动手机,看了男生一眼,长得挺都雅的,穿戴打扮很洁净。
她喜好看书,但不如何爱学习;她脾气很古怪,总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感受,也没几个好朋友,便常常一小我独来独往,用饭一小我,画画一小我,上课一小我,不过她是不在乎的,因为,在乎别人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男生怔了一下,明白过来以后贰内心狂喜,赶快把手机递了畴昔。
持续往下翻阅,诺诺看到了七堇年的《古镇》,一看就晓得七堇年是个小女生,字里行间充满芳华气味,但不造作,豪情竭诚俭朴无华,看完以后,诺诺感觉这篇文章写的真好,不过,最吸引她的还是连载的《鬼吹灯》,作者笔名有点古怪,诺德北。
“卖的如何样?”
路上,诺诺取脱手机,找到顾北的号码打了畴昔:“在干吗?”
诺诺可不晓得顾北这么有才调。
男生拿动手机一看,屏幕上只要一段话:“今后多看点爱情小说,这类追女孩的招早烂大街了。”
“哦,23块。”
“咳咳咳!”顾北差点被噎死。
“哦,本来你这么优良,我这类只对帅哥感兴趣的小花痴可不敢攀高枝了,就如许吧,潜力股,今后不联络。”
诺诺抿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