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非常科学的买卖体例。即便是在拍卖场上,也存在着歹意报价,相互为托的环境。比如或人看中了一件货色,邀约着其他熟谙的买家,暗里里达成和谈,相互之间不会抬价合作,让此中一人以极其昂贵的代价将卖品拍下。货色到手以后,再拿出银子相互弥补差额。如此一来,既不会给拍卖行赚走太多银两,本身也获得了实惠。
这个预设底价较着要比普通代价高了一些。明显。玉锦阁也不但愿这枚元气丹在楚国都城发卖。最好,能够流拍。从而能够拖上几天。如果能够在两、三天时候里从别处调来银子,直接与卖家买卖,那么也就有了充足的时候,把丹药运往别处拍卖,从中获得的好处,天然也就更大。
最后碰到孟奇,以四十万两银子成交的那枚元气丹,是一种摸索。如果孟家没有表示出充足的诚意,杨天鸿会毫不踌躇别的寻觅新的代理人,或者能够说是买卖火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