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铮本来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都会刚毕业的大门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浅显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申明显赫的父母,也没有外洋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产业让他担当。从小到大,他一起平平平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胜利的爱情,毕业后跟统统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但愿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事情。
华朝,都城金陵,商贾方家。
就如许,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阴沉的礼拜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闻名的两位女伶的**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当能了解这类表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意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小声点,传闻,他是抱着俩女人的相片他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方铮醒来后发明场景完整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配角一样,觉得本身还在病院,归正他是从没见过如此古色古香的病院,矮足的床榻,精美小巧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另有山川适意的屏风。――哪个神经病会将病院装潢成这模样?。
当时方铮也吓坏了,你想呀,处在一个完整陌生的环境,面前围着一群完整陌生的当代人,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老爷,抱着他脑袋神神叨叨,换了是你,你会不会惊骇?
厥后大黄跑了出去,冲着他汪汪直叫喊,把他吓得够呛,可身子软绵绵的转动不得,正待开口呼救时,一身靓丽的时装打扮,梳着小抓髻的小绿出去了……
究竟上,它确切不是人。它名叫大黄,精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故乡犬。说得更详细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伟,四肢发财,被练习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故乡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按普通逻辑来讲,这么了解没甚么不对。可究竟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方才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顿时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结果自大的模样。
一场悲悼会正如火如荼的停止着,厅内氛围沉痛而庄严,哀乐鸣奏,哭声震天。插手悲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支属和同窗朋友,此时,一名中年男人帮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平生。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保私语。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大声喝道。
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那就简朴多了。老天安排的嘛,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穿越”,瞧,多公道的解释。为甚么老天恰好挑选了他呢?也很简朴,别品德发作嘛,神仙放个屁总得砸中一个凡人不是?他就是阿谁被砸中的荣幸者。嗯,实在是可喜可贺。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对劲的清算了药碗退下。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如何回事。这五天里他一向保持着懵然状况,仿佛感觉本身仍在做着一场奇特的梦,庄周梦蝶,实在与虚幻,是一个难以辩白的哲学题目,这个题目方铮思虑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