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可儿总要入乡顺俗,何况还是多两种粮食的大事,天灾年份没准能够拯救呢。
苟超闻言迷惑地看看白山子,等着他的下文,公然,又听他解释道: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碰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恰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顾。”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整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标致尾翎,还在内心吐槽了一起山鸡的肥大身板。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谙的多。
要按苟超的思惟,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期间又不像后代,野生资本希少,消耗者大多崇尚野味。
让白山子去县里也好,本身恰好和村里人一起学学如何采菱角,采莲藕。
苟超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白山子熟门熟路地往外挤发酵好的汁液,这活现在都归他了。之前张小四也帮过苟超,不过张四郎应当比苟超这具身材大上一两年,而白山子差未几应是同龄。
院中只余白、苟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谈天声配着大黑小黑的哼哼声,伴跟着麦芽糖的清甜香气,逐步进入喧闹的深夜。
苟超自打穿越以来,每天都跟温饱作战,至于私糊口上面的享用,还没来得及改革。
晚餐过后,苟超又要借着月色熬糖,明个恰好到了给下线送货的时候,得连夜赶出三罐饴糖来。
可他打猎却热血很多,向来都是一箭毙命不留活口。此次估计是接收了经验,想要多卖些铜钱,两只兔子俱是穿眼而亡。
固然只要一把本身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很多野物。不但自家改良了糊口,多吃了几次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很多银钱。
苟超这阵子一向忙着赢利,晓得菱角这回事还是前些日子,二蛋班里的小瘦子给他嫩菱当零嘴,才晓得另有这么一种作物。
之前苟超还很为白山子担忧,无依无靠的一小我流落到此,又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都不晓得他要如何挨下去。
苟超倒不怕白山子找不到讨论人,那次两人去县城,专门给他做了先容,就怕本身哪天脱不开身,还得让白山子帮手送货。
嗯,老菱配脆藕,看来本身又能够开辟新菜式了。
以是张小四所得猎物很多都外相完整,一样的野兔不但卖肉还能卖皮,赢利要高上很多。
可惜,兵器不给力,手工打制的竹箭不像钢铁利刃那么又穿透力,白山子空有神弓手的本领,两只竹箭都从眼眶滑进了颈子里,破脖而出……
苟超平时起的早,又处在长身材的时候,一贯是吃三顿的。只是早晨要接二蛋返来,而白山子总喜好陪他同去,不爱在家做饭(←苟超估计他也不会做甚么),以是一家人老是很晚才气把饭吃到嘴里。
本身还颠颠的帮人筹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手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地步,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白山子闻言一愣,明显没推测另有这么一出,只好硬着头皮承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