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的,苍穹间一道玄色的闪电吼怒而过,那是一只鹰,一只玄色的苍鹰。傲然遨游于天涯,浑身黑亮的羽毛如同战甲让它无所害怕,凌厉的目光扫过,锋利如电,对准着上面的猎物,随时筹办反击。
草地上的一个土坡下,他昂首看着鹰飞过,眼神中尽是神驰,他也想和鹰一样自在安闲的去翱翔,但是……他缓缓握紧手中的枪,眼神中的神驰已经消逝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果断,既然本身不能飞上天空,那就和雄鹰一样英勇战役吧。他重新趴好,悄悄的等候猎物呈现。
他受命在这反对敌方一支特种间谍小队,固然只要他一个,但没人担忧他会挡不住。从刚进入军队,他就像苍鹰一样一飞冲天,过人的天赋和体格让他一起抢先,成为了真正的特种精英。有着鹰一样灵敏目光的他本该是一名合格的偷袭手,但天生英勇的他不肯意趴在那等,他喜好一往无前,就像鹰一样锁定目标毫不放弃。只要少数几小我晓得他小时候是如何活过来的,他的父母因为费事不得不丢弃了他,当时只要三个月大小的他在绝壁边上躺了一天一夜,直到一名放羊的老迈爷发明才救了他,并把他扶养成人,在他十岁的时候那位白叟归天了,他孤身踏上了参军路,颠末不懈的尽力终究进入了军队,开端揭示他真正的过人之处。他小时候最大的兴趣就是躺在草地上看鹰从天空划过,他曾对白叟说他也想像鹰一样在天上自在安闲的飞,白叟笑着对他说:“孩子,固然你不会飞,但必然要像鹰一样英勇去闯。”他一向把这句话记在内心,从未忘怀。现在的他不再是当初的小雏鹰了,经历了太多流血捐躯的他已经生长为铁血雄鹰,他是真正的兵士。
斑斓的大草原,一望无边的绿色让民气旷神怡,碧蓝的天空一尘不染,洁白无瑕的云朵温馨地看着草地上欢娱的羊群,统统都是那么的温馨调和。
我拿命闯,从未退后。
落日里的他如泣血的战神,背着斯太尔,提着贝雷塔,脸上另有鲜血滴下。他昂首瞻仰,一只黑鹰从他头顶划过,他那一样灵敏的眼睛里倒映出蓝色的天空,那只鹰仿佛飞进了他的身材,与他合而为一。他闭上眼睛,心安静如水,不起一丝波澜,滴血的脸上扬起淡淡的浅笑。
“纵使天高地广,我就是我,一只毫不畏缩的黑鹰!”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场畅快淋漓的战役,他一个,对方六个。当远处呈现六小我的身影时,他灵敏的眼睛微微眯起,手中的风暴-s闷声响起,对方一人回声倒地,他起首干掉的就是通信兵,不能让他们把动静传出去。顺手拿起中间早已备好的贝雷塔,他冲了出去,散弹枪的能力不容小觑,一枪直接喷飞一人,第二枪被已经有了防备的间谍小队躲了畴昔。抛弃贝雷塔,他拿起背上的斯太尔,横扫而过,特别的枪机扭转式闭锁布局让这把枪具有非常快的射速,30发枪弹刹时扫空,劈面又倒下了三小我,只剩最后一人阴沉着脸看着他。他拔出腰间的军刀,向那小我挑衅的伸出了大拇指,然后缓缓朝下。
剩下的那小我底子不是他的敌手,错身而过的刹时,他的刀插进了对方的心脏,渐渐松开手,他悄悄的看着那人眼睛里的不甘与怨毒垂垂涣散,重重的倒下了。他俯下身,拔出军刀,鲜血如泉水般喷涌而出,溅了他一脸,他面无神采的走到不远处捡起贝雷塔,转成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