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转向大儿子,色厉内荏的喝道。
“好,我都听大郎的。”
“素素,你是知书达理的人,想必打小就晓得君子动口不脱手的事理。是以,本日之事即便她真的有错在先,你也不该那样做,而是该以理服人,这才像话。”
冯氏没有做出任何的分辩,只老诚恳实地答道。
“啪嗒”一声。
但她的言语又非常大胆,非常旷达,特别是骂起人来,那的确是蹭蹭蹭的就往下三路走,搞得仿佛周遭百里皆妓女,四海以内皆嫖客一样。
韦老爷子嘴角一勾,悄悄的笑了。
他面上的笑意渐敛,“以是,我很想问问你――把团儿扔在外头不管,是否就叫做公允了?”
如果搁在昔日,袁氏定会帮着她煽风燃烧,让冯氏有嘴都说不清,可本日她连袁氏一块儿获咎了,自是享用不到那种好处了。
“公允?你晓得公允二字是如何写的么?”
“可有启事?”
“确有此事。”
因着当代的乡村是不成能有防盗门和警报器的,想要看家护院,防着偷鸡摸狗的小蟊贼出去,就得养狗。常日里倒还好,用点儿剩饭馊菜就打发了,可偶然候遇着家里的大狗又下了一窝小狗,然后这窝小狗又长成了一群大狗,必将就养不起了,只能远远的一丢了事,任其自生自灭。
韦老爷子没有往这边瞟上一眼,仍专注于和冯氏的问答。
“老迈,管好你的媳妇儿!”
他描述的实在是太有画面感了,血腥至极,让韦团儿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
公然,袁氏很快就低下了头,顺服的答道。
是他将手里的茶碗重重磕在了桌上。
出于求生的本能,它们在外头如果饿得馋了,连乱葬岗里埋得浅了点的骸骨都会想方设法的刨出来吃掉。日子一长,它们吃惯了死人肉,便个个都变得穷凶极恶,乃至还打起了换新奇口味的主张,常常对落单的白叟或小孩主动建议进犯。
韦临民风未搭腔,袁氏就凉凉的瞥了她一眼,阴阳怪气的答道:“不为别的,就算是看在黄大仙的面子上,百口人也该掏心掏肺的信您呀。要晓得,您但是花了足足一两银子才拜到了黄大仙的门下啊,如许好的机遇,必然得好好珍惜才是呀。”
“少说两句。”
韦老爷子听着这不堪入耳的话语,却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反而又悄悄的笑了一声,将她先前抵赖的说辞略加窜改,偿还返来,“你不过是个女人,哪就这么金贵了?不过是让你在外头待上一阵子,哪有那么刚巧,刚好就有不长眼的野狗过来?你说我不公允,那你就给你公允,如何临到头了,你反倒不要了?”
王氏立即一蹦三尺高,“小贱人打我的事,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不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