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简王崩,子灵王泄心立。灵王二十四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二十七年,灵王崩,子景王贵立。景王十八年,后太子圣而蚤卒。二十年,景王爱子朝,欲立之,会崩,子丐之党与争立,国人立宗子猛为王,子朝攻杀猛。猛为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为敬王。
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两造具有,师听五辞。五辞简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简,正於五罚。五罚不平,正於五过。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惟钧其过。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信有众,惟讯有稽。无简不疑,共严天威。黥辟疑赦,其罚百率,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
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为桓公,以续周公之官职。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於巩以奉王,号东周惠公。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谓周曰:“公不若誉秦王之孝,因以应为太后养地,秦王必喜,是私有秦交。交善,周君必觉得公功。反目,劝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秦攻周,而周勣谓秦王曰:“为王计者不攻周。攻周,实不敷以利,声畏天下。天下以声畏秦,必东合於齐。兵弊於周。合天下於齐,则秦不王矣。天下欲弊秦,劝王攻周。秦与天下弊,则令不可矣。”
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五年,郑怨,与鲁易许田。许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八年,鲁杀隐公,立桓公。十三年,伐郑,郑射伤桓王,桓王去归。
敬王元年,晋人入敬王,子朝自主,敬王不得入,居泽。四年,晋率诸侯入敬王于周,子朝为臣,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复反叛,敬王饹于晋。十七年,晋定公遂入敬王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