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天大哥,你说我如果活下来了,获得了自在,那将来我能去那里呢?”闫太冲问道。
隔壁的闫太冲像个孩子般镇静地鼓掌喝彩,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着洛天。
闫太冲是蛮族和人类的混血儿,但混血儿是不被答应的,以是他的母亲只能偷偷扶养他,可惜在闫太冲八岁的时候,母亲因为颓废过分加上数天没用饭,放手人寰了,闫太冲同时也被发明了混血儿的身份,但看在他还小的份上,便将他从镇子里放逐了出去。
打坐了没一会儿,俄然闻声中间传来很轻微的说话声。
“是啊,还不但仅是冲功劳,北塔山的贵族另有家臣都喜好看一些节目,就是让我们蛮族在台上厮杀,最后的生还者有机遇应战赵家的至公子,当然,我们这些蛮族本来就不短长,加上自相残杀了一番后也没了力量,很轻易就会被赵家至公子杀死,他以此为乐,北塔山的贵族和家臣们都会喝彩雀跃。”闫太冲说完又傻笑起来。
“真的吗?我饭量可大了,你恐怕养不活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