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整只鸡一起倒吊着烧的,但这只鸡太大了,北风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北风这才上前,一脸不屑的看着至公鸡,浑然忘了之前是谁被至公鸡追的满院子到处跑的。
北风背后火辣辣的疼痛传来,像是被人用木板打了一板子一样,不消看北风也晓得背后必定被抓出血了。
本觉得这么大的鸡肉质必定有些老,口感到当有些绵软,但却没想到入口爽滑酥嫩,肉汁四溢,口感饱满,回味悠长!
北风伸出筷子,在菜盘子翻了起来,成果除了红萝卜还是红萝卜。
再配上热气腾腾的米饭,对劳累了一天的北风来讲的确就是恩赐。
北风直接把至公鸡扔进锅里,锅是之前乡村的大锅,比沐浴盆还大的那种,就是如许也才堪堪放下至公鸡。
贫民家的孩子早当家,做饭甚么的对北风来讲不在话下,拿出买好的做菜调料,很快一道香喷喷的红萝卜烧鸡就出锅了。
北风不闪不避,提着三四十厘米长的菜刀就朝着至公鸡砍去!
“咯咯!”
北风来了脾气,回身就往厨房跑。
“嗯?钩一取就这么活泼?”
这把菜刀和超市里卖的分歧,这把菜刀是本身供应质料,然后请村庄里打铁的人打造的。
开打趣,平常家里养的至公鸡追着人啄已经很可骇了,何况是这头至公鸡,那喙的确如鹰嘴,北风毫不思疑,被啄上一口本身就能少块肉!
“去死!”
然后拿起菜刀就给至公鸡开膛破肚,内脏北风直接扔了,因为从小北风就不吃鸡鸭的内脏,主如果太难打理了,洗不洁净又有味道。
北风手摸到了一把菜刀,默不出声,悄悄的看着至公鸡向本身走来。
北风有些等候的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中,顿时一股没法言喻的味道在口中发作!
北风摸了摸本身涨鼓鼓的肚子,感觉本身还能够吃一碗!
“在哪呢?”
随后走出厨房,到井里打了一桶水,开端洗锅,烧水。
半个小时后,至公鸡身上的羽毛被拔光了,北风留下了十几根一米摆布长的尾羽,筹办有空了给本身做一把羽毛扇子。
“嗯,先把钩取了。”
看着四五十斤,有本身半个多身高的至公鸡朝着本身扑来,北风吓得拔腿就跑!
“小样!再如何短长还不是要成我的盘中餐?”
很快鸡肉就打理好了,北风开端生火做菜。
至公鸡则是在前面紧追不放,宅子中一头一米多高的至公鸡追着一个成年男人跑,有种莫名的喜感。
刀锋划过至公鸡的脖子,一股滚烫的鲜血溅在北风脸上。
“这么大一只公鸡,得吃多久啊?看起来就是很好吃的模样。”
刀背更加丰富,提在手中也很有分量。
不过明天要先去买一口小冰柜了,不然现在的气候鸡肉要不了多久就会变质了。
北风伸手扳开至公鸡的喙,费了一番工夫,才气鱼钩取下来。
“咯咯!”
井水长年清冷,也幸亏现在大夏天的,就算是早晨气温也居高不下。
至公鸡走到北风面前,随后脚下一用力,双翅也扑闪了起来,整只鸡腾空而起,锋利的喙朝着北风头上啄来!
可谓鸡逢丧事精力爽啊,至公鸡举头挺胸,神情傲岸,像是在巡查本身的领地。
“不好!”
想了一下,鸡肉就在那里,又不会跑,明天再吃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