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幽幽的眼睛围成一团,中心正燃烧着一堆篝火,一个身高约莫七尺五寸,头戴斗笠,浓眉大眼,边幅刚毅,年约二十五六摆布的男人手持一柄铁剑,正在与群狼对峙。
中间的百里苏苏也安慰道:“回禄姐姐算了吧,此人看起来就是个莽夫,不要和他计算了。”
又向前走了十里路,回禄俄然暴露不安的神采,蹙眉道:“火线仿佛有狼群出没!”
一 麴义固然长得威武雄浑,但是穷的叮当响,翻遍满身高低找不到一个铜币。
方离下认识的摸了摸背上的铁胎弓,叮咛每人手里点起两支火把硬闯畴昔:“我也发觉到了,不过看起来这个狼群范围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头的模样。我们手里有兵器,又有火把,不必惊骇,闯畴昔就是!”
方离翻身上马,指了指身后的麴义,拱手赔罪:“并非本将用心来迟,实在是因为这位麴懦夫前来投奔,我带他去马市采办马匹,是以迟误了时候。”
“展开你的眼睛看清了!”
英姿飒爽当中透着几分妖媚。
回禄大怒,双目圆睁瞪眼麴义,抬手丢出一枚飞刀。
回禄右手一扬,食中二指间夹着一枚三寸长的柳叶飞刀,作势欲射:“嘴巴放洁净点,下次射的就不是你的盔缨了!”
“哎……如果连走夜路都惊骇,还去从甚么军?”
寒光一闪,正中麴义头盔上的红缨,顿时被飞刀削落,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
又走了半个时候,四人已经有些饥肠辘辘,而驿道也越来越盘曲,门路两旁都是峻峭的山坡,狼嚎之声越来越稠密,经常能够看到野猪在树木中穿越。
方离略作思忖,终究挑选支撑麴义的观点:“从平陆到池阳不过一百八十里路程,我们已经走了八十里,就算夜间赶路的速率及不上白日,我们只要快马加鞭,下半夜就能到达池阳。兵贵神速,不成迟误啊,如果苏苏你惊骇,就和回禄女人共乘一骑吧?”
百里苏苏壮着胆量点头:“既然师父心系国事,那我们就连夜赶路吧!共乘一骑就不必了,你和麴懦夫一前一后,把我和回禄姐姐夹在中间就行。”
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不消一顿饭的工夫,二人便来到了平陆西门,远远就能看到女扮男装的百里苏苏牵着一匹白马,正在翘首期盼,脸上写满了焦心之色。
“看来汗青的记录公然精确,麴义此人固然练兵才气超卓,但脾气莽撞,并且居功自大,终究获咎了袁绍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了局。现在看来这麴义不但莽撞,仿佛另有些缺火,幸亏才气还不错!”
百里苏苏打量了麴义一眼,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模样:“算了,反面你计算啦,我来向你先容一下,我身边的这位……”
看看时候已经不早,方离也不顾上和麴义客气,一前一后打马直奔平陆西门而去。
既然百里苏苏情愿称呼本身“师父”,方离也就由着她,向回禄见礼道:“女人刚才露的这手飞刀绝技让方离大开眼界,目前本将正值用人之际,能获得你的帮手,实在是三生有幸!”
现在已是中秋时节,昼短夜长,四人走了七八十里路程,天气便逐步黑了下来。
固然青色劲装穿在身上,仍然讳饰不住“他”的好身材,比百里苏苏足足高出了将近一头,腰肢婀娜,不肥不瘦,“胸肌”熬炼的格外发财,在远处便能看到波澜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