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娘,你多吃点,看你瘦的。”陆元畅一边缓慢地扒饭,一边不断地给顾小芙夹肉。
在陆元畅的周到监督下,顾小芙艰巨地撑下了一碗香喷喷的饭,本日的两顿,如果按之前的吃法,能吃上三天。
“奴家知大郎对奴家好,可大郎如此做,置奴家于何地,如果旁人晓得,奴家不是要被唾沫淹死么!”
陆元畅领着顾小芙,一同去了厨房边上挖着的地窖。地窖面积挺大,内里粗粗分类摆放了很多东西,大堆大堆的毛皮,肉干,草药,粮食,物质屯成了一座座小山,看起来非常壮观。
陆小芙眼中的陆元畅,正如婉娘所说,是个美女人。剑眉星目,鼻梁英挺,唇红齿白,五官温和,头发有些混乱,衣服也穿得混乱,可搭在她那高瘦均匀的身上,显得极其贴合,小麦色的皮肤,阳光安康,特别与郑大的惨白比拟,就更显上风。
而陆元畅救顾小芙,只不过是因为她心肠仁慈,见不得女子受委曲,而她买了顾小芙,只是想找小我搭伙过日子,因为她实在是过分孤傲了。
乃至在有些人看来,如许的行动,还是一件粉碎伦理纲常的大事!
她是被买返来的,为奴为婢也当得,但是陆元畅,话虽未几,但她做的那些事,倒是实实在在地体贴本身。哪家男人会为妇人夹菜,哪家男人会为媳妇倒沐浴水,更何况她与陆元畅知名无分,以顾小芙的身份,只要她服侍陆元畅的,哪有陆元畅服侍她的事理!
“大郎呢?”顾小芙眨了几眼醒神问道。
“你去拿衣服,我来提。”陆元畅不等顾小芙承诺,就敏捷地提了水将沐浴的大桶倒满了,还在澡桶边又放了一桶热水。
“夜深地凉,大郎怎能睡地,奴家来睡罢!”顾小芙也顾不得害臊,忙下了炕要拉陆元畅起家。
烛光之下,是陆元畅当真学习的身影,顾小芙坐在她边上,温馨地补缀着陆元畅的衣服,时不时地给她续茶磨墨,还真有点红袖添香的味道。
顾小芙找上陆元畅,只是想逃脱被卖青楼的运气,照顾陆元畅的糊口,不过是还她的拯救之恩罢了。
如果说陆元畅是洛溪村的首富,一点也不过分,她阿爹不但留给了她一百两银子,还留给了她十亩水田。按本地的物价,一亩水田能卖十两银子,这生生又是一百两。这十亩水田,她收税后三成租,十亩地按两季算,一年能收八石粮,每石粮一两半,一年就能有十二两银子的出息。更不要说,她长年在山林中磨练工夫,猎得很多猎物,家里顿顿见荤,这些都是浅显人家想都不敢想的。
畴昔的那一天,对于两人来讲,就像在安好的小湖中,投入了一枚小石子,让得本来一尘稳定的日子,变得波澜起来。
按本地的端方,男仆人不睡,媳妇就要在一边服侍着,在郑家,顾小芙一贯是起得最早,睡得最晚的人。
“嗯。”
顾小芙听着陆元畅慢悠悠的声音,看着成堆的物质,内心震惊万分,她打小就过得贫寒,哪见过那么多的东西,难怪陆元畅拿出二十多两银子眼都没眨一下,本来她如此富有!
陆元畅可没有这类风俗,她白日打猎练功,早晨温书学兵法,为了制止眼睛看坏,财大气粗的陆元畅看书时一贯要点上两根蜡烛,在本地,只要洞房花烛夜,农家才舍得点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