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都城?”良明清眼神一闪,看向她,“你很焦急回都城?”
良明清带她进了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一面把她推到女掌柜面前,一面回话:“是真的,等归去了,我带你去看。”
她瞧着热烈吵嚷的场景,内心鼓鼓胀胀的都是喜意。看着来交常常的人,心中更是跃跃欲试,要结婚啦,该买的可得当真的买,需求挑的也得好好的挑,结婚只要一次,且是一辈子的事,良明清这么看重,她也不能掉队了。
“不但珍宝坊,我们还能够去德兴楼,我与你说,那边的鱼做的最好。不管是蒸的煮的煎的炸的,只如果鱼的吃法,满都城就属德兴楼最隧道。”良明清笑着接话。
光有这些还不敷,结婚了,女子还得给新婚夫婿做鞋,内衣也起码要做两套。想着良明清确切缺这些,而她本身也一向是姑息的,因而又选了能够做里衣的布,一人裁了能够做两身的。
金饰有了,胭脂有了,喜服的布也有了,接下来还差鞋。
月梅不是豪侈的人,且也不晓得良明清现在流落在外手里到底另有多少银两,是以挑挑捡捡的,只选了一根银簪子,一对儿的细纹银手镯。
当代女子结婚的早,程月梅十九岁已经算是高龄,以是月梅是情愿保养保养皮肤的。只不过看了这地儿的胭脂水粉的质量,她感觉还是算了,保养皮肤靠便宜面膜吧,她还是只买个胭脂结婚那日姑息用下就好。
金饰店不大,东西品相和格式天然也是普通,提及来好些实在都不如她做小丫环时候主子的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