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一样,巴里特在内心想道,但他不想辩论。地精是聪明种族,并且曾经有过光辉的文明。聪明种族之间不该该以相互作为食品。
汤勺应当在锅里,女孩应当在家中,或者酒馆,或者床上......但是巴里特并没有那么做过,即便女孩曾表示过。
巴里特皱了下眉头,该死的,另有地精肉!‘屠夫埃米’这家伙又把地精肉混出去卖了。前次被打断了3根肋骨的经验还没吃够么?莫非真当‘猪湾’内的冒险者们都是猪?不过猪的嗅觉但是很灵的!
“地精肉又如何?”女孩反问:“那些绿色的坏家伙和丛林中的怪物、魔兽又没有甚么分歧,吃了又不会坏肚子。你还真是娇气呢!”她神采有些不屑。
巴里特用黑麦面包沾着汤吃,又把汤里一块炖软了的咸肉干挑出来扔到了火堆里。那是一块地精肉,巴里特能辩白的出,而他不吃地精肉。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已经被你挂在绞架上了。何况,我又不是你的骑士。”
巴里特一向对本身的嗅觉引觉得傲,当然,还要包含他的听觉和视觉。作为已经在‘猪湾’闯荡十多年还没有丢掉性命的资深冒险者而言,这些是他赖以活命的底子。
“那样你的绞刑架必定会不敷用的,我的女王大人。”巴里特讽刺道:“一半的人会被你送去天国,而另一半的会拿起兵器抵挡你。”
巴里特的沉默更让女孩闪现出一种胜利者的洋洋得意,那傲岸的神采像是一只在围栏里巡查着本身‘领地’的白鹅。
女孩叫瑞伊,这是女孩本身奉告巴里特的,至于名字是不是真的,就不是蛮子冒险者能够晓得的了。而‘瑞伊’到底是姓、还是名,巴里特一样不晓得。究竟上他对这个女孩体味甚少。也不晓得她为甚么要跟着本身。
姓名在‘猪湾’内没成心义,来这里的人太多,死去的人则更多。没有人会操心去记那些将死之人的名字,并且三个‘安德鲁’也不及一个‘屠龙者’让人印象深切。以是除非是特别熟谙的,不然冒险者之间大多更风俗用外号来相互称呼。
巴里特下认识的抽鼻子嗅了嗅,脑海中刹时便将锅内的食材辩白了出来:是咸肉干炖蘑菇、芜菁,另有少量的洋蓟花瓣,又加了一些黑麦啤酒。
巴里特不好赌,以是他没有下注。当时的他只是走上前去,拿本身的剑随便挥动了下,就像赶苍蝇一样把地精赶跑了,在那以后,这个女孩便一向跟在了他的身边。
“我能够赦免你的罪,并封你为我的御前骑士。”女孩笑着将汤勺平举,遥遥的指向巴里特的肩膀。
我的脸上没有疤痕。巴里特在内心想着,脸上是刺青,疤痕在咽喉。但是他不想改正女孩话语中的弊端。
“如果我会用剑的话,我就会亲手把那小我的鼻子割下来,那样的家伙不值得怜悯!”她再次将手中的木勺挥动起来:“如果我是国王的话,我就要公布一道法律,将统统像‘锤头鲨’一样的坏家伙都挂上绞架!”
巴里特至今仍旧记得,在书的扉页上有这么一段话:
“那你会庇护我么?”
巴里特在年青的时候曾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最后一名地精》。书没有作者,也没有第一次出版的时候,只要各个国度本身在翻印时的印制日期。而到底是谁写了这本书、在甚么时候写的,已经没有人能够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