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流寇 > 第二百四十一章 带血的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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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乡的服从。

“保家卫国”这个观点是必然要提出来的,相较“卫国”这一观点,“保家”明显更切近,并且更轻易让百姓懂。

仅夏雄师在兴化清乡就致死多达三万人,兴化数家世代传承的望族被连根拔起,此中不乏在嘉靖年间与严讷、郭朴、袁炜同有“青词宰相”一称的大学士李春芳家(李春芳的孙子李思诚在天启年间为礼部尚书);崇祯十五年任东阁大学士,为内阁次辅的吴甡家。

除了抢得的漕粮外,就是带血的粮。

开端统计,清乡约莫形成了七万人灭亡,此中以原明朝官吏士绅、地主富户为主的反淮权势占了六成。

淮安境内分歧扬州,存在必然的无主地盘。地盘的原仆人多数因战乱启事灭亡,是以这些无主地盘也能够拿出来做为夸奖。

各县土贼累计交纳的粮食约有四万余石。

这些兴化望族被查抄出的金银、铜钱堆积如山,田产粮食更是不计其数。也恰是靠着清乡的服从,淮军才得以稳定生长,并为四镇组建及县乡基层政权构建打下夯实根本。

在获得大顺官职并得以持续保持其对村落“统治”职位好处时,这些“土贼”就得向淮军表示他们的诚意。

“同时,你这个淮安府尹也要让百姓们晓得,我们淮军北上打刘泽清不是平贼那么简朴,更是为了庇护淮扬群众的故里。”

第二个别例就是拿钱买,从任何路子采办,前后约莫购得一万余石。

通过“借”这个别例,郑标大抵筹措了三万多石粮食。

同时,鉴戒明朝的“捐栗纳监”的体例,答应百姓通过捐粮获得府县乡处所政权的职位;如果不想当“官”,则按照归还粮食多少额定多少利钱。

但“借粮”总比直接抢粮要更让百姓接管,毕竟前阵明军在淮安境内的所做所为百姓们不是瞎子。

现在清乡已经扫尾,淮军即将北上,不成能再发兵动众搞甚么清乡,府县处所政权的构架也不是为了横征暴敛,那么如何在夏粮收割前筹措几万乃至十几万石乃至更多的军粮?

为了尽能够减少粮道拉长对运输的压力,以及尽能够减少运输途中粮食的耗损,陆四以沐阳城做为存粮基地,如答应以收缩一百里的运输间隔。

比如一百斤粮食市场价是400文的话,那一百斤的借粮条只能兑换350文。兑的越多,比例越低。

就是百姓只要主动插手官府构造的运粮队,支前队,担架队,便能够获得必然的人为,还能够通过积累次数调换赋税的减免。有建功的,乃至还能够获得官府赐与的夸奖。

所谓权力和任务对等。

以是,有便条拿总比直接被抢的好,并且再坏这便条也能顶税不是。

粮草运输这一块,陆四已决定让第二镇的第六旅,也就是他表大爷陈大佐那一旅专门卖力。

郑标前后筹措了有八万多石军粮,能够包管两个月作战需求,也能顶到夏粮收割。

明面的账,打一个月就得一州一年的正税,打几个月就得搭尽全部扬州府,以是仗打得越久对淮军就越倒霉,因为,淮军的地盘就这么点。

这个指定处所目前就定在淮安城原漕院衙门,现在这个衙门也是淮军的金库,内里大斗室屋堆积的都是从淮安城中士绅富户查抄的产业。

实在也是做个小试点的意义,看看借粮条会对官方经济布局产生甚么影响,以后再在政权安定后加以调剂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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