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日,王不岁就将一百亩的草棚卖出去大半。
一个大食人的摊位上,摆着十二个金灿灿的货色,挂上出八十两一个。
这不就是光卖地盘和草棚吗?
“夜里自会有人看管,另有衙门的官差。”
自但是然把他们招来了。
严成锦坐上肩舆,去良乡瞧瞧草棚卖得如何。
吸引了很多番商前来,这到不奇特,良乡或许会像本地的港口,成为番商们的堆积地。
一看挂出来的代价,严成锦就晓得,此人不是甚么好鸟。
“这是甚么?”
比拟之下,玉米远不如水稻更有效,以是极难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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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官爷,这草棚里门铺如何卖?”
在良乡买了商店,就能将江南的生丝和布匹运过来,再从这里采购紧缺的货色回江南,两端倒卖,跑商!
他把牌子上的代价撕掉,重新写上代价,一百两一个。
严成锦在院中跑了几圈,前院和后院栽满了树木,很多是宝贵的植物,府上的氛围极好。
以是传入了极长的时候,没有多少人情愿莳植。
还未入秋,本日竟风凉起来,呆在肩舆里有些冷,他赶紧把冰鉴的开口封上。
我擦……
良乡原是都城的一处穷乡僻壤,平平无奇,乃至连平平无奇也称不上。
想全数买下来,但交了一年的铺租,银子不敷了。
谢玉眼中一亮,正一道的羽士有的是银子,如果卖到道观里,给他们炼丹……
菲尔杜西心中大喜,他来大明一趟,商品货色都卖完了,只好摆出他带来的一些粮食,没想到,真有人买。
很多农户家中的地步有限,种了玉米,就没体例种水稻和小麦。
草棚出租后,很多贩子连夜上货色,争夺第二天早上,能够开门做买卖。
每间二百两银子,一年统共八万两银子。
熟透了的老玉米又硬又硌牙,还没体例消化,一粒粒出来,便一粒粒出来。
一个头戴着圆环头巾的番人,地上摆着一个大地毯,明显是波斯一带的贩子。
史料记录,玉米比红薯更早进入大明,只是作为四大主粮之一,玉米初期是用于供应大户人家的生果。
那里有甚么商店,清楚就是一个草棚子,连门墙都没有,一眼就望到头。
谢玉一听,痛痛快快交了银子。
谢玉就是此中之一,挤在人群中列队。
“兄台也是来买商店的?”
在草棚的边沿一列地摊。
不懂玉米的烹调之法,觉得它像果子一样,要熟透了才气采摘。
但二百两银子买一块破地,实在太欺侮智商了。
可到了良乡,他傻眼了。
“这鞋子为何与昨日的不一样?”
空调一关,温度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