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疑这起案件可不止死了一小我这么简朴,东西我先带走,如果丧失了我会卖力的。”
“那可多了,杜鹃但是头牌。”
这东西的确是杜鹃的,两个月之前花姐就看到杜鹃头上戴的这个钗子,并且对这东西仿佛很宝贝,姐妹们想要看看她还不肯,以是花姐印象很深。
秦赤手内里攥着钗子走进了店里,这店铺里的陈列很简朴,除了两排用来揭示货色的架子以外,就只要一个制作银器的东西台,那边上还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迈爷。
“唉,杜鹃就是被张洵这小子给灌了迷魂药了,要不然的话现在可都成了郭家的姨太太了,这就是个傻女人。”
“甚么,这一根钗子竟然是张洵本身的。”
秦白有些不成思议的脱口喊了一声,他一个大男人做一根钗子干甚么。
第二天一早,秦白怀内里揣着那根银钗到了夫子街上,这条街是都城最繁华的一条贸易街,全城的金饰店根基上都在这条街上。
并且死的只是一个穷秀才罢了,压根没有人会有多正视。
但是现在时候已经到了半夜,大师都已经睡了,没体例把张洵的熟人叫起来查清楚这内里的线索,统统的事只要比及明天。
“这不是我做的吗,当然熟谙了。”白伯见到这个物证眼睛微微一亮,秦白内心更是欢畅,看来这回算是歪打正着,可算找到了。
“算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明天你把张洵身边熟谙的读书人都叫巡捕营来,我到时候去那边找你。”
秦白本来还觉得叶如诗会多说几句,没想到竟然就这么简简朴单的承诺了下来,让他倒有些震惊,不过一想也是,这是明朝,并没有像21世纪一样有窥伺物证上指纹和DNA的前提,以是不存在有对物证有极高保管要求的前提。
就在心灰意冷之际,秦白瞥见街角最偏僻的位置,另有一家叫做白记的金饰铺。
“花姐,先告别了。”
一下子证据确实了,秦白心头一凉,杜鹃的贴身之物,被别人用来做杀人东西,这证明杜鹃也出事了。
白伯瞥见秦白那一脸不成思议的模样笑了起来,道:
并且这位郭公子喜好很喜好杜鹃,好几次都要为杜鹃赎身,不过都被她回绝了。
俄然秦白浑身跟触了电一样,一下子明白了过来,和白伯说了一声感谢,拿起钗子就跑。
“和张洵熟谙的,必定有一个。”
不过到最后叶如诗还是交代了一句道:
“并且他说过,这东西他要送给他最爱的一个女人,比及他金榜落款之时,就娶她回家。”
秦白没谈过爱情,对于这类狗粮吃起来那是恋慕妒忌恨,不过张洵最爱的女人会是谁。
“有点印象,仿佛是个读书人,不是特别有钱,但是对这根钗子要求很高。”
秦白打了一个哈欠,对叶如诗道:
来之前秦白特地向人问过,这类钗子定做的代价大抵在一两银子摆布,如许一来就把街上高端的金饰店全数解除在外,高端店做定做金饰的代价根基上都在三两以上。
花姐感慨了一句,替杜鹃有些不值。
那店面很老,并且从门口往里看买卖冷僻的很,开在这么偏僻的位置,估计平时压根就没有甚么人帮衬过。
一句话,花姐愣了一下,此人还真有一个,不过是都城大户郭铭的三儿子郭少阳,此人是张洵的同窗,家里有钱的很,之前张洵来花满楼,就是郭少阳带着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