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乾右手猛一用力,左腿顺势一带,整小我向前面挪动了一点,把本身的上半身靠在山洞一侧的石壁上。他深深的喘了几口气,看看本身残破的身躯,心中没由来的悄悄一叹。
他不由得回想起本身的宿世。
前面的事很狗血,天有不测风云,程乾被临死之前的一枪打中了脑袋,捐躯了。
他们本来已经全歼了仇敌,可谁能想到司职偷袭手的新兵一枪打歪了,固然打掉了的半个身子,却给他留了一口气,让他有机遇在程乾放松的时候扣动了扳机。
“好好读书,走出大山去。”
程乾的身材很好,他身高一米八五,身材魁伟,长年的农活下来,不但没有累垮他,反而让他的肌肉变的紧实,力量也超越凡人。以是,他在大二的时候就因为身材本质的优良,加上各项课程名列前茅而被挑了出来,成为了一名名誉的特种兵兵士。经历了一年的特训,当他的同期校友还在上大四的时候,他已经全部武装的呈现在了东南亚的密林当中。
现在程乾全部武装的走在密林当中,前面跟着几个新兵。他转头看向这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他不晓得,十年以后,这一批人还能剩下多少。这是他要交给他们的最后一课,他们的目标是全歼东南亚的一个小团伙,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任务,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就名誉的退役了。
一旦有了这个信心,程乾一下子像是脱胎换骨了普通,整小我都精力起来了。他开端思虑起本身究竟该如何克服面前的窘境。而首要的题目,就是如何能不被饿死。
从小学开端,程乾就年年拿三好门生的奖状。上了初中,高中今后,更是奖学金不竭。能够这么说,程乾几近完整仰仗着小我的尽力,没如何动家里的钱,就读到了大学。他的高考成绩很好,好到海内任何的大学都能够随便的遴选,程乾也想过要不要去那国民气中两所最好的大学,但思考再三,看着父亲那乌黑的面庞和粗糙的充满老茧的双手,他终究还是在志愿上添了一所军校,只添了这一所军校。
“宿世我能从一个山村小子成为兵中之王,这一世,我也要用这具残躯成为人中之王,仙中之王。”
这十几年,他送走了本身的父母,同时,因为事情的启事,他没有结婚,天然也没有孩子,活活的过成了孤家寡人。他的下属体味到了他的环境,决定让他退伍改行,而在这之前,他另有最后一项任务――――把部下这一批新兵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