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逐步移到头顶,街上的行人不知不觉间少了很多,唐霄和王离的肚子也随之不满地叫喊起来。
王离打趣道:“霄哥儿,总说你家的饭菜天下第一,这下算碰到敌手了吧。”
上菜的速率倒是不慢,很快点的东西就全数上齐。这家的酱羊肉跟唐霄之前见到过的都不太一样,并不是那种令人倒胃口的乌玄色,而是那种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棕红色,披收回的香味也很不错。
前人言:民以食为天。这是真谛,只要填饱了肚子,才故意机考虑别的东西,没得吃,起首保存就是题目。
把剩下的胡饼撕成小块,放到汤里,唐霄端起喝了一口,鲜而不膻、香而不腻、烂而不黏,涓滴不亚于宿世喝过的肆意一碗羊肉汤,只是用茱萸来替代辣椒,在辣味上就略微差了些。
喝完一大碗不太正宗的羊肉泡馍,两人前后打了个饱嗝,这才心对劲足地揉了揉吃撑的肚皮。
两人对视一眼,感觉事有蹊跷,当即朝着发作声音的巷子跑去。
“不吃就等着饿死吧,瓜怂。”王离丢下这句话,便不管唐霄自顾自地朝前走。
店伴计把抹布往肩上一甩,笑着应道:“好嘞,二位官爷请稍等!”旋即扯着嗓子把唐霄点的东西大声复述一遍,接着便听到后厨传来一声应对。
唐霄走到路边,一屁股坐在石阶上,揉着肚子道:“我饿了。”
早上被灵儿那小丫头搞得一肚子气,甚么都没吃就去官所上任,再加上在西市持续巡查了两个多时候,唐霄早已是饥肠辘辘。
成果间隔巷口不过数十步的路程,这只小傻狗竟然还颠仆了好几次,看得唐霄和王离都忍俊不由。
唐霄一见就急了,赶紧追了上去。所谓食色性也,食与色都是人类最根基的原始欲望,食还排在色前,可见食才是最首要的。
跑到巷口一看,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正伸直在墙角,肥胖的身躯瑟瑟颤栗,手上死死地抱着一样东西,四五只毛发肮脏、身上有着癞斑的野狗正围着他一通乱叫。
王离把上午抓牛大时得的赏金取出来晃了晃,对劲洋洋隧道:“走,我请你用饭去。”
唐霄毫不思疑,如果明天本身和王离没有过来,明天这条巷子里就会多出一具骸骨,并且很有能够过了好久都不会有人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