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人物 > 第44章 冒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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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能去那里呢?

他的狗名叫猪耳朵,周身红色屁股有黑斑,猪耳朵的各种本性都像极了它的仆人。因为毛爷爷的盛宠,以是这只狗在三千港过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每天都有肉骨头的神仙日子。猪耳朵本身也很争气,以它四肢短小肥硕滚圆的形象,成为了三千港的萌神。

盛家的卤味技术一代又一代,那锅老卤带着年事的味道,是吃货们最喜好的下酒小菜。只是当盛家之子盛赞一夜之间坐上海龙贸易的大位、从三千巷搬去大宅后,吃货们就再没能尝过传说中的盛记卤味。

当时他们好聚好散,但能够是散得太利落了,以是毛毛这几年老是会想到阿谁脸圆圆的小胖妞。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的这段旧事,就连好兄弟盛赞,也不晓得自家阿毛已经在外洋演变,胜利破醋。

“真的吗?”

***

三千港海岸线绵长无尽,一向以来就由海龙贸易节制。证府趁着换届改组,设想踢掉了海龙贸易这颗绊脚石,盛赞早已获得动静,打算了本身的假死,趁便算计了本身的死仇家白狐。

这个小卖部的确是天国,离烟又要了最脱销的辣条,她小时候没这东西,厥后去了美国就更没见过了。老伯跟离烟科普:“这辣条小孩子最爱吃了,我们巷子里的阿毛老是宴客给孩子们买辣条。”

巷口的小卖部还在,恰是最热的夏天,她出来问老板:“你好,我要买绿豆冰棍。”

但它并不是冒记的配角,冒记的配角永久并且独一是阿谁喜好染色彩亮丽的头发,喜好穿背心和花短裤的毛爷爷。

“纳尼?”到底是多大牌的饭店啊?离烟不能了解!

当年他分开时把重伤的毛毛拜托给了本身的母亲曼文。曼文将毛毛送到外洋出亡,毛毛在那边遇见了离烟。

她比划着:“这么一根,仿佛没有包装袋,额……我说不清楚……”

这里与玉城很不一样,这里的糊口节拍很慢,人们的脸上都是至心实意的笑容。离烟几年前脑部动过一次大手术,固然健忘了很多事情,但倒是一向记得这个处所。

“白叟家不哄人的!”

“那他没有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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