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宇是这一伙人内里最靠谱的代名词。实在如何说呢,这伙人个个根基都是富二代有家底的,唯独赵飞宇是因为脑筋好,本身有本领,靠着本身尽力坐到了投资公司合股人的位子。因为从小和窦南一起长大,两小我的干系和亲兄弟一样,以是,他们圈里只要有人想要投资甚么,或者玩点甚么新玩意都会拉上他,让他出个主张,做个决定。
干道绝顶围了一大堆年青人,男男女女几十个,发型妆容都很古怪,穿戴又是那种看不懂的新潮格式。窦南跑了两圈,将车停在他们面前,下车后,单独点了根烟,一旁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男孩跑了过来。
金毛掂了掂手里的钱,嬉皮笑容地对窦南来了句,“南哥脱手就是风雅,我等肝脑涂地,阿谁啥?”
窦南手一撸脸,吹了口气,然后接过赵飞宇递来的纸巾,有些委曲的说:“你们都欺负我,妈蛋,我目睹着本身快没这类醉生梦死的糊口了,心伤的不可。”
“行,过几天,车送我车行去。”金毛弯着腰,扯着笑,把钱揣兜里。
“窦南……窦南!”赵飞宇大声叫了两声,见那小爷还靠在沙发靠背上,眯着眼,没发声也没任何行动。他就拿起办事生刚送来的那杯水走了畴昔。
窦南心想,或许这事做了还真能成。也对,本身都混了那么久了,是该收收心。至于老爸老妈打下江山的那家公司吧,也不能说他没有兴趣,只是之前内心一向有个砍过不去。现在嘛,归正借力打力,偶尔去体贴一下也不错,再说,也不能便宜了别人啊。
待那伙人走远,蒋天放凑上来问:“刚谁呀,气场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