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死人堆里找到了一本日记,本来这些商旅是黄金国的人,前去火之国行商,但是半途碰到了沙尘暴,全军淹没,而这个写日记的人仿佛是最后一个死去,日记的最后,另有一篇笔墨,但只写到了一半:
紫金城的城墙和传说中那么高,抬头望去,起码有一百多米之巨,并且墙壁金黄色一片,明显是镀了黄金而至,一眼看去,就连保卫的身上都穿戴清一色的镶金铠甲,手持白银长剑威武堂堂,因为白银比黄金的质地要硬,用白银做兵器也是道理当中的事情。
“我说这位客长。”说话的是一名风韵绰约的柔情少妇,一双吊梢眼伴跟着长长的睫毛非常吸惹人,另有那火辣辣的身形,比拟之下比惜玉更加招惹眼睛,觉得惜玉害臊,以是将本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就连那对饱满的小白兔都被厚厚的大氅被罩住,只留下了一个粉头。
少妇妒忌的看了一眼惜玉,坐到了我的身边,用力的在我身边挤了挤:“几位面熟的很,应当都是外埠人吧,是来招聘还是来用饭呢?”
我与惜玉踏上了旅途,在十天以后,终究分开了萧瑟的戈壁,在驿站买了两匹好马以后,又过了三天,终究到达紫金城。
厥后我才晓得,本来在黄金国里贩子的职位是最低的,因为贩子东奔西走,赚的钱也都是各地的物价差价,比起那些腰缠万贯的富人来讲,的确就是两个天下的人。
我顺着门路往下走,足足走了十数分钟才达到地下的空中,人来人往,都穿戴粗布衣服,这里有着佣兵,乞丐,强盗,打手,赌徒等等都会的暗淡面,几近都表现在这里。
这就是黄金国的通用货币,金币。
并且本身也不是一小我,更首要的是要庇护惜玉的全面,我最不但愿的就是让惜玉出不测,在不知不觉中惜玉已经在我心中占下了一个非常重的位置。
毕竟赌场这个处所乱的很,没有一两个练家子,轻易出一些岔子,我心道本身初来乍到,现在找个处所住下才是真谛,而雷神宗的灵蕴宝藏也不是一两天能找到的,与其在城里闲逛不如找个安身的处所来的实在。
我仰仗着日记上的信息,找到了死去贩子的寓所,不过眼下变成了妓・院,一个个盛饰艳抹的女人在楼上招揽客人,让我非常厌倦,而惜玉更是担忧的紧紧跟在我的屁股前面。
更让人发指的是龙武面无神采,他不吃东西,就呆呆的坐在一边,两眼浮泛,如此模样让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下,这也引发了老板的牢骚。
只是大部分的处所都是通过空中上的沟壑来采光,部分暗淡的处所,则是依托火把和篝火来取光,在这里到处是火油的味道,另有汗水味。
“我……”惜玉红着脸说到,声音糯里糯气,非常绵软。
很多人想要过来调侃,但是看到龙武那庞大的块头还是作罢,我也晓得龙武过分招人眼,毕竟身高三米的大块头到那里都非常惹眼,对此我也是无可何如。
我走进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店内,光是菜就点了十八道,另有一碗满打满的海鲜鱼排汤,香味传遍千里,惜玉也是食指大动,毕竟每天在戈壁戈壁里吃的都是干馒头和干肉块,她早就想尝试一下分歧的美味了,此时她将防晒的兜帽摘了下来,顿时引得四周一阵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