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参始终冷着脸,坐在那不发一语。
“刘大夫谬矣,唐律里是如许说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岳虽官微人轻,可毕竟是朝廷命官,又属中国人,和回纥为‘异类’,现以无刃之身遭回纥人斫伤,另有妇人被同一罪犯斫死,刘大夫竟然还以回纥风俗制法与我唐分歧来敷衍,岂不是贻笑于天下!”
高岳指认说,“此回纥人的刀,与郭虞侯的刀规制天然分歧。”而后他解下衣衫,暴露左胳膊被划伤的创口,“仆的伤口,自是这回纥人斫砍而至。而那死去妇人的伤口,也都是回纥人斫砍而至。”
高岳一席话,直接戳破了“三司使”刘逎底子不懂法的真脸孔,气得对方不再说话。
意义便是假定二位新罗人,在唐朝境内产生争讼,那便送至新罗”蕃长“处,由新罗法律来裁定措置,这便是所谓的“属人法主义”。可“异类相犯”时,也便是说如果“化本国人”侵害中国人,或中国人侵害“化本国人”,抑或两分歧国的化外人有争讼,便“以法律论”,即遵循唐律措置,这就是所谓的“属地法主义”。
他便清清嗓子,“因回纥人持刃杀妇人在前,又诡计持刃杀我身边这小婢,也是那死去妇人之女,我为救小婢,杀那回纥,按唐律应勿论(不究查任何罪恶)。”
“我!”薛舍人语塞,中间的刘逎仓猝辩白说,“回纥乃是化外之地,风俗制法与我唐分歧,照顾兵刃并无可质疑之处。”
“即便是牲口,有人夜入盗杀仆人牛者,仆人杀之,勿论。”
“荒唐......”刘逎有些难堪,更有些愤怒——因为他确切不懂。
没想到见义勇为,杀个行凶的蕃子会惹来本朝人这么凶恶的进犯。
这时窦参俄然发话,“高正字既纯熟律法,应知官私奴婢划一牲口......”而后他顿顿,又对高岳说道,“有御史来报,说此小婢母之死,其仆人已获得胡商补偿,故而不诉。”
“那又如何?争论里伤人,这很普通啊!”薛蕃点头晃脑。
这会,郭小凤满背脊都是惊骇的汗水流下。
“一派胡言,抵赖之极。”薛蕃痛斥道。
“高正字啊,你说这事终究咱俩会如何?”
“中丞!”高岳俄然正色说道,接着对着窦参拜倒,“没有性命,能划一于牲口的。”
只剩下高岳、郭小凤和那小婢,还坐在那边。
他还不晓得,本来他父亲郭锻就是想让回纥人突入县廨后,杀了高岳灭口,再斫他一刀(非关键处)来抵消他的罪,可郭锻没想到高岳提早就拉拢了儿子,胜利脱逃去了大明宫。
本来高岳所引的《唐律疏议》,内里确切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