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桌人吃的不亦乐乎,饭后,沐童摸了摸本身的小肚子,有点像小西瓜啊!比来,本身仿佛越来越能吃了!
从那天起,他每天上山捉鸡追兔,野鸡跑的缓慢,他不断的加快速率,厥后,越跑越快,身子也越来越轻,野兔非常奸刁,他整日里追逐野兔,光阴长了,竟能猜出它们的洞窟。
话说,这门技术是如何练就的呢,说来话长,这要从十七年前提及,当时,叶孤城还是一个六岁的孩童。。。
“没干系,听不懂就算了,不过,你既然晓得了叔叔的奥妙,总得为叔叔做些甚么吧!”叔叔暴露一个滑头的笑容。
他十六岁的时候,回过一次红斋寺,叔叔却早已不在寺里了,方丈说他云游四海去了。
“从明天起,你跟着我去山上捉野味!”
三天过后,钟尺素还是在昏睡,云鹤在研磨药材,他昨日上山采了一些接骨草和通筋草,将这些草药磨碎后,敷在钟姐姐身上,便可觉得钟姐姐生骨续筋。
“听不懂!”小叶孤城暴露一个委曲的眼神,
沐童舔了舔嘴角,好香啊!看来,明天中午又有好吃的了!
光阴长了,他发明了叔叔的一个小奥妙,叔叔竟然喝酒吃肉,当然,这个奥妙还是叔叔用心透漏给他的。
“另有,叔叔奉告你,做功德的不必然是好人,做好事的必然是好人,世道险恶,民气不古,切莫被表象所迷!哎!算了,我这话太通俗了!你就当叔叔放了个屁吧!”叔叔叹了一口气。
有美食的人生才算美满啊!想到这里,小家伙暴露一脸的傻笑!
没错,令江湖人士闻风丧胆的叶孤城,现在正在做饭。
到时候,等钟姐姐一醒来,她便能够活蹦乱跳了。
沐童主动的舀好米饭,然后,他坐在本身的小板凳上,等待开饭。
他父母到底还是有点知己的,他们一合计,这孩子不好赡养,干脆,将他送到四周的寺庙里,任他自生自灭了。
不但如此,叶孤城还主动的劈柴,刷锅,担水,有活就做,虽不苟谈笑,倒是个实心眼的人。
冰脸修罗叶孤城,有一门独门技术,炒菜!并且,他的程度可媲美宫里的御厨。
“小傻瓜,剃秃顶的就是和尚吗?住在寺庙里的就是削发人吗?你还小,表象与本相偶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叔叔又拍了拍叶孤城的小脑袋瓜。
“那。。。那你如何是秃顶啊?”小叶孤城磕磕巴巴的说道,他看着叔叔的大秃顶,满脸都是疑问。
闲暇时候,叔叔还教他练习技艺,除此以外,他还要为叔叔做饭炒菜。
“小家伙,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又不算不得庙里的和尚,我只是隐居在此罢了!吃点酒喝点肉算甚么!”叔叔朝着叶孤城的脑瓜枪弹了一下。
白发老婆婆坐在云鹤中间,她冲叶孤城投去一个赞美的目光,这小伙子真不赖,又无能,又勤奋,又浑厚,脾气也好,可惜是个男娃,如果个女娃,配她家孙子云鹤方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