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孚写完凌夫人的回应以后,就为这篇短篇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没有错。我是刘织云啊,老同窗都不记得啦?”
“早上好啊。”
“为了我……这是如何一回事?”
当然了,小说的前五千字所揭示出来的文笔,还是是让人赏心好看标,有些句子也一如既往的精炼,但是她总感觉不敷出色,莫非这个故事就是在教诲读者不要因为自觉寻求虚荣而导致悲惨的糊口?
王德孚写完这篇小说以后,当然又开端持续回顾这篇作品,点窜内容中的细节部分,争夺让这篇小说更加接地气,越是让读者读起来逼真的话,天然就越能增加文章的讽刺性。
凌夫人很受打动,抓住了她的两只手:“唉。不幸的织云,你为甚么不早和我说,我那一串是假的啊,顶多值50银元!……”
“你是刘织云?你现在如何变成这个模样了?”
这个构思非常精美的结局,能够说让整篇文章从本来的平铺直叙,一下子就成了让读者底子没法预感结局的典范短篇小说!
“对呀,你畴前的确没有看出来,是吗?那两串东西确切非常类似。”
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费事人家的健旺粗硬并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大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
但是,接下来看完了结局的她却一下子拍案而起,并脱口而出道:“这……这结局绝了啊,不过上面如何没了?”
凌静苏的心中,只要满溢而出的佩服。
说完,刘织云用一阵自大而又天真的欢愉神情浅笑了,她感觉本身已经完整扬眉吐气!
“我畴前还给你的是别的一串看起来类似的。到现在,我们花了十年工夫才付清它的代价。像我们甚么也没有的人,你明白这件事是不轻易的……现在算是还清了帐,我是结健结实对劲的了。”
……
刘织云像是老了。
凌静苏的眉头蹙起,硬生生地忍住了本身的吐槽,逼迫本身将结局看完……
小说的结局是如许的――
但是,某一个礼拜日,她正走到天朝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当中的平常劳作,这时候俄然瞥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漫步的妇人。
那就是凌夫人,她嫁给了一名姓王的高文家,她始终是年青的,始终是仙颜的,始终是有引诱力的。
要不要去和她扳话?对的,当然。并且本身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能够完整奉告她。为甚么不?她走上前去了。
十年之末,伉俪俩竟然还清了全数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量。
刘织云非常冲动。
凌静苏成了这篇名为《项链》的短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
恰好王德孚就是个怪胎,他竟然先写了长篇小说《生命不能接受之轻》,现在才写短篇小说《项链》。
但她一小我满足有甚么用呢,这篇小说面向的读者,可不是她一小我。
“我丢了那串东西。”
“我过了很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今后;并且各种痛苦都是为了你……”
“畴前,你不是借了一串钻石项链给我去插手晚会,现在,你可还记得?”
直到她看到结部分分再次呈现的“凌夫人”,还说她嫁给某王姓高文家时,她顿时就眉开眼笑,也不感觉这篇小说平平无奇了,能够这就是女人吧,男人有某个点get到她的情意,她就会感觉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