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个疑点,那就是――既然要挑衅那么留下一具尸身才合适逻辑,为何会留下重伤的人呢?莫非说凶手另有人道,以是不杀人?
不成能,那一刀干脆利落,遵循普通环境林牧早该死了。就算当时林牧没死,凶手失误了,那么补上一刀不就行了?莫非用心留下血足迹挑衅的凶手会连受害人死没死都没有检察清楚就走了?这合适逻辑吗?
刘燕飞不这么以为……既然凶手那么粗心那么大的一个足迹都没有留意,并且还仓促的不在乎林牧死了没就跑掉了,如何能够没有更多的线索?更首要的是,凶手踩到了林牧的血液留下了一个血足迹,但是为何只留下了一个血足迹?按事理来讲应当是一串血足迹才对啊,总不成能是凶手在留下一个血足迹以后发明本身的鞋子沾了血以后就将鞋底给擦洁净了,但是没有理睬最后留下的阿谁血足迹?这是甚么逻辑?最大的能够就是凶手是个谨慎的惯犯,留下血足迹是为了挑衅!没错,消弭统统的陈迹但是唯独留下一个血足迹,这不是挑衅是甚么?但是,这是为了挑衅谁呢?
“我还想着不过是一起歹意伤人案件为何让我过来,本来是王林警官你卖力这个案子啊……胡涂差人碰到半吊子的侦察,你们俩能够破案就奇特了。”又是一个熟人,倚在门框上装高人的阿谁家伙不就是李慕白?
“嗯,起首是‘体系’,我的了解是监控体系?也就是能够通过四周的监控摄像头看到凶手吧?另有就是‘男人’,男人指的是凶手的性别,以是脱手的人是个男性,但是实在这一点即便林牧不说也能推理的出来,伤痕的位置和下刀的角度之类的,成年男性的能够性更加的大,再说了,这个天下上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以是这个线索没甚么用。”刘燕飞当着林牧的面侃侃而谈,“接下来是‘杀’,看来林牧以为阿谁凶手不会放过他,以是最后说了‘侦察’两个字,让侦察找出凶手好让他能够完整安然?”
“我问你说了甚么,你就直接说就行了……”王林不耐烦道。
“杀……侦察?”王林摸摸下巴,说道,“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莫非不是指的是凶手要杀侦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