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还是能看出来的。就比如说比普通人都胖,神态自傲,穿着光鲜之类。乔诗娆在季世混了那么久,这点看人的本领还是有的。

饭店里来交常常的人有很多,乔诗娆站在内里等了半天,终究瞅准一个看上去高瘦夺目,眼睛里却带着几分沉稳的人。

乔诗娆伸谢,让小孩子分开,她顺着指的路往前走。

国营大饭店固然顶着“国营”两个字,但也没有多高大上,只不过是浅显的两层楼罢了,楼顶上用木板写着饭店的招牌。

或许她能够去那种进门就要钱的处所看看?

她现在正忧愁要如何样找到个有钱又有知己的人,把本身的金条卖出去。

“传闻是因为看不惯那群做买卖的,嗨,做买卖的有几个好东西?投机倒把的臭本钱家,杀了就杀了吧!”老头越说越来劲儿,声音里都透着轻视,“厥后传闻那小我把那做买卖的钱都给了跟着他的老乡!”

乔诗娆公道思疑他仇富。

毕竟大环境在这里摆着,谁也抢不过国营不是?

公然不长时候就看到了国营大饭店的招牌。乔诗娆赶紧往那边跑,等跑近了,假装歇气弯下腰,实则是趁机把衣服里的金条拿出来攥在手里。

老头还想追,但是他还没来得及迈腿,就被人摁住肩膀。老头身材一僵,渐渐转头,看到李光面无神采的一张脸。

老头却过来,开口和乔诗娆说话:“哎呦,小女人一小我来县里啊?我刚才瞥见你和车上那两小我说话了?”

车站在明姜县城中间,乔诗娆没去车站,和李光告别后在比较繁华的路段下了车。

乔诗娆忍不住转头去看说话的老头。那老头着背个草帽, 身上穿戴的确良衬衫,头发斑白,酒糟鼻,八字眼, 脸上又长了皱纹,这么一来更看不见他的眼睛。

但是还是顺利把金条卖出去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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