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一本书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生命,它因为我而存在,以是不管如何,都不敢粗心,都得好好地,一字一句地砥砺。
我想没有当年的我,就没有明天的这本书。
但愿这个果能结得好一些。
当时是想要写一个关于画师的传奇故事,丹青师,同时也是色采的主宰,到厥后又逐步完美成虚灵之主的设定。
书内里的每一小我物,在阿谁天下中,都是新鲜的一个生命。
他本身是明知故问,因为老孙本身是一个对笔墨极其讲究的人,写作是为了笔墨之美,是为了追随志同道合的朋友。
现在写了四十多万字,看我书的朋友们,或许都会发明,在我的书内里,每小我物都是一个庞大的综合体,他们有恶的一面,也有仁慈的一面,没有实足的好人,也没有实足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