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辉想着,蓦地眼睛一亮,另有机遇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沈临风越想越感觉可行!对,就是如许,他来此的目标,也是为了谢女人,如果连其面都没见,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不是随了那败家子的愿?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过分暴虐,把他直接搞懵逼了,现在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甚么反击!
王康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目光中冷意多过于炽热,这个女人对他的挖苦,他但是健忘不了……
谢女人迷惑不解,她对王康有着很印象,那还是几日之前,她轻微露面被在场的王康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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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一楼间隔,这位谢女人竟然听到了王康的呢喃之声,只怕这位谢女人也不但是一个浅显的清倌人……
好诗,好词!谢女人感慨,她的目光顺声落在了王康身上,颦蹙着柳眉,如何会是他?
“谢女人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浑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女人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前次那样做出甚么荒唐事来!”
此次只要掌控好机会,定还能向前次那般,如许他便扳回一城。
以后就见得这败家子饮的酣醉……
倒是现在远在二楼的谢女人倒是美眸蓦地一亮,轻声反复呢喃着,“宁不知倾城与倾国?才子难再得!”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阿谁败家子如许定名?
想到这里董辉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我们还是有机遇的,再等一会谢女人便会出场布题,那败家子倾慕谢女人已久,如许的机遇定然不会放过!”
一向在重视这二人的王康,天然也是发觉到他们的窜改,顿时感觉惊奇非常。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阿谀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不可!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分开。
并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调侃,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明显是后者更轻易令人接管,谁都能够朗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畅。
听着周边的群情,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朴,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对啊!”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刹时心头一亮,这确切是个不错的反击机遇。
王康作为理科生的文青病又犯了,顺嘴便呢喃了出来,只是他的声音极低,哪怕是紧挨着他的周青,也听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