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和迪拉绕过山路穿过丛林,躲在树后张望脚下的紫色庄园,只见门前停着很多辆马车,卫兵们正在挨个盘问来宾们的请柬,数十人的保护行列在门路两旁,神情俊冷而严厉,想从正门混出来是不成能了。
好久不见~很多读者问汉斯的去处,趁着余暇写写番外,没写完以后还会持续更新,大师拼集着看^_^全数免费章节
“迪拉,我要的东西都筹办好了么?”汉斯偏过脑袋说。
1431年春季的一个上午,汉斯躺在家门口的草地上,双手枕在头底,沐浴着温暖温馨的阳光,木栅栏刚好能架着因常常登山跑动而肌肉紧实的双腿,他微眯双眼,高傲的眼眸里充满了野性与背叛,乌黑的皮肤,为他青涩的脸庞添了几分红熟。
隆隆炮声响起在大地之上,伴跟着无数枚炮弹划破天涯的尖啸,夜风也躁动起来,汉斯抓一把灰尘扬向天空,任它随风飘散,干涩了双眼。他取出水壶,抿了一口带着灰尘味儿的水,痴望着远处迭起的火光,既无惊骇,也不热血,心中一片空缺。
猎手是小镇里最常见的职业,而汉斯的父亲是四周几个镇最优良的猎手,别看他个头不高,马术枪术却样样精通,特别善于安插圈套,曾经用圈套抓到过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在希尔小镇,他的名誉比城里那位伯爵大人还清脆,但是无用的是,他们家并没有获得与名誉相婚配的报酬,跟浅显猎户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本地最不缺的就是猎手,而最不缺的,常常也是最劣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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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汉斯快看,小妖精维奥拉的马车来了,她下车了,她进门了,快看她风情万种的大屁股!啧啧!”
汉斯出世在阿尔卑斯山脚,一个名叫希尔的小镇。那边风景秀美物产丰盈,夏天能喝到阿尔卑斯山顶的甜美雪水,春季能咀嚼松树林里刨出来的口感最纯粹的松露,夏季和春季则是捕猎的好季候,满山的肥兔子抓都抓不完,运气好的话没准能碰到一只梅花鹿,鹿肉的味道但是比牛肉还鲜美,往火上一架翻烤半小时,拿刀切开的刹时香气扑鼻口水直流。
迪拉是汉斯的邻居,也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年纪相仿。这是个一头金卷发的家伙,肥胖而机灵,一双蓝眼睛冒着贼溜溜的光,显得既狡猾又天真。汉斯做任何风趣的事情都会带上迪拉,一起抓兔子,一起到河里泅水,一起逃课,一起被黉舍辞退。
“那又如何,我可不肯意为了这点小利受人呵叱,丢了脸面。”
从庄园旁的大河能够直接坐船去法兰克福,这是希尔镇与外界最首要的贸易通道,贩子们将本地特产的牛肉、奶油和薰衣草香囊运往内里,换回大量的棉织品和酒高价卖给本地人,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受制约的是,本地规定贩子不得私行具有货船,利用货船贸易必须获得伯爵大人的答应向其租借,房钱为贸易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是以在希尔镇最豪阔的四豪富商中,有三个都是埃斯顿伯爵的儿子,别的一个是他半子。
“让我看看......绳索,铁钩,布袋,是这些吗?”
父亲一早就进山抓兔子去了,比来兔子代价飞涨,传闻是因为城里那群身娇肉贵的贵族蜜斯,不知甚么时候她们开端沉沦上兔肉了,一只肥兔子在城里能换半捆面包或两瓶牛奶,超划算的买卖。平常汉斯也会跟父亲一起去,但明天他有自以为更首要的事情要做,因而在早上父亲催他起床时痛哭流涕地装肚子疼,胜利混了畴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