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看看......绳索,铁钩,布袋,是这些吗?”
汉斯和迪拉绕过山路穿过丛林,躲在树后张望脚下的紫色庄园,只见门前停着很多辆马车,卫兵们正在挨个盘问来宾们的请柬,数十人的保护行列在门路两旁,神情俊冷而严厉,想从正门混出来是不成能了。
迪拉是汉斯的邻居,也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年纪相仿。这是个一头金卷发的家伙,肥胖而机灵,一双蓝眼睛冒着贼溜溜的光,显得既狡猾又天真。汉斯做任何风趣的事情都会带上迪拉,一起抓兔子,一起到河里泅水,一起逃课,一起被黉舍辞退。
1431年春季的一个上午,汉斯躺在家门口的草地上,双手枕在头底,沐浴着温暖温馨的阳光,木栅栏刚好能架着因常常登山跑动而肌肉紧实的双腿,他微眯双眼,高傲的眼眸里充满了野性与背叛,乌黑的皮肤,为他青涩的脸庞添了几分红熟。
夜沉寂。
“那边另有最嫩的牛排,刚从河里捞出来的新奇大虾,乃至有从法兰克福连夜运过来的熏腊肠。”
猎手是小镇里最常见的职业,而汉斯的父亲是四周几个镇最优良的猎手,别看他个头不高,马术枪术却样样精通,特别善于安插圈套,曾经用圈套抓到过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在希尔小镇,他的名誉比城里那位伯爵大人还清脆,但是无用的是,他们家并没有获得与名誉相婚配的报酬,跟浅显猎户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本地最不缺的就是猎手,而最不缺的,常常也是最劣等的。
“那又如何,我可不肯意为了这点小利受人呵叱,丢了脸面。”
“齐了,待会儿我们就解缆。”
埃斯顿伯爵属于一个老派的贵族家庭,这片地区爵位最高的人,掌管着希尔镇统统的地盘和兵力,与权力和名誉分不开的是他古怪的脾气,不但对劣等人傲慢冷酷,就算对爵位更高的公爵大人也不逞多让,提起他,人们的第一印象都是怪老头儿,第二印象是有钱的怪老头儿。
......
从庄园旁的大河能够直接坐船去法兰克福,这是希尔镇与外界最首要的贸易通道,贩子们将本地特产的牛肉、奶油和薰衣草香囊运往内里,换回大量的棉织品和酒高价卖给本地人,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受制约的是,本地规定贩子不得私行具有货船,利用货船贸易必须获得伯爵大人的答应向其租借,房钱为贸易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是以在希尔镇最豪阔的四豪富商中,有三个都是埃斯顿伯爵的儿子,别的一个是他半子。
父亲一早就进山抓兔子去了,比来兔子代价飞涨,传闻是因为城里那群身娇肉贵的贵族蜜斯,不知甚么时候她们开端沉沦上兔肉了,一只肥兔子在城里能换半捆面包或两瓶牛奶,超划算的买卖。平常汉斯也会跟父亲一起去,但明天他有自以为更首要的事情要做,因而在早上父亲催他起床时痛哭流涕地装肚子疼,胜利混了畴昔。
“一点惊骇反对不了我果断的脚步。”
“你不是惊骇么?”
埃斯顿伯爵的庄园位于希尔镇的郊野,依山傍水风景怡人,因为莳植着大片面积的薰衣草,有了‘紫色庄园’的佳誉。
幼年?他嘴角一颤,停格好久,板滞的脸上出现浅笑的泪光,源源不竭的思路在脑海中信马由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