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帝国之心 > 第七十二章 表现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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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摇了点头,用不着奈森说,他也晓得,这么干纯粹是自寻死路。

奈森是马龙向来都很信赖的一小我,这不但是因为其具有着九级高阶方士的气力,更首要的一点在于,奈森一向以来,都是马龙麾下的第一智囊。从当年他方才起家的时候,奈森就跟在他的身边了。换句话说,他马龙能够从当年一个小小的卫兵队长,变成现在手掌一城的将军,奈森是立下了汗马功绩的。

博赫是他向来都很看重的一个部下,气力不俗,又年青,关头是脑袋也不想一些每天只晓得修行练武、把脑袋都给练坏掉的家伙,在一些事情上有本身的主意,做事也很稳妥、有分寸,虔诚度很有包管。对于马龙来讲,如许一个家伙,绝对算得上是很有培养代价的人才了。不然,他也不会将首要的港口卫队交给博赫,让他去对于摩尔诺插进沙海湾港的那颗钉子――埃姆雷。

在康里清算掉的伯尼尔以后,他的气力就一跃成为辛德莱尔最强的一支军阀了。

马龙皱起了眉头:“他不过是个佣兵团的团长罢了,恐鬼佣兵团已经不像是之前那么强大了,这几年一向在式微,特别是曝出内哄、老拜恩斯死了以后,更是传闻他们分开了辛德莱尔,去了外洋孤岛了,无足轻重的一小我物,杀了博赫也是因为埃姆雷在旁,弄不死埃姆雷去弄戴恩干甚么?”

可谁能想到,明天中午传来的一条动静,这么一个让他非常看重的人才,竟然就死在了一场街头打斗当中?这让马龙怎能不恼火?

他重新给本身倒了一杯酒,一口饮尽,却仍然压抑不住心中的气愤。他说道:“我晓得,我们不能这么干。但是,我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有没有甚么体例,能够在不会形成太大的影响的环境下,弄死埃姆雷阿谁家伙?”

而博赫向来都没有孤负马龙对他的希冀,走顿时任以后,埃姆雷在他的手里根基上很难讨获得甚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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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时候奈森又冒出来了一句:“要想弄死埃姆雷不太轻易,但是……如果将军你真的难以停歇肝火的话,阿谁叫做戴恩的佣兵团长,倒是一个很好的目标。”

作为一个成熟的、在辛德莱尔混了这么多年的成熟军阀,马龙在脑袋清楚的环境下,那天然是不会去做甚么蠢事的。在奈森说,没有体例能够在不挑起战役的前提下弄死埃姆雷以后,他也就将本身内心的暴戾给强行压了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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