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镇子上的一产业铺。所谓当铺,是苏克用东方人的角度来看的,实际上这里更近似大一点的杂货铺,推开门出来,屋子角落里放着几袋子各种粮食,柜台上有一排坛坛罐罐,内里是调料和各种果铺零食,吧台前面有个系这围裙的胖大婶,正拿着掸子在清理前面的货架,货架上大到枪械、耕具,中到马鞍,小到勺子咖啡杯,五花八门的甚么都有。
“你疯了吗?”比尔先不干了,“我们可不是不懂行的菜鸟,纯金时价,一盎司最低也能够卖18美金。”
“瞎了你的眼!”比尔眼睛一瞪:“这是我们老板!”
小袋子“砰”的一下落在吧台上,胖大婶拿起袋子在手里衡量了两下,然后解开袋子的封口,朝内里看了看。
“头儿,你看!”比尔眼尖,一眼就看到一件灰褐色亚麻衬衫的袖口,有一小团已经干枯的污渍,污渍的色彩和衬衫几近一模一样,并且较着已经洗濯过,留下的陈迹非常淡。
苏克笑了,这个胖大婶把本身当作了印第安人,觉得比尔是人丁估客。也不能怪胖大婶,分开闪金镇以后,他们一行人一起骑马,风尘仆仆的,浑身高低脏的要死,连脸都黢黑黢黑的,看着还真像是印第安人。
“恩?一个白人给印第安人打工?上帝,这是甚么鬼世道。”胖大婶翻了个白眼:“好吧,你要买甚么?”
“头儿,我们如何找那些本地人?这个镇子估计有一两百人呢。”比尔牵着马,一起上瞥见带着枪的男人就盯着人家看,心中有贼,看谁都像是贼。
小镇的大门口,就摆放着一具庞大的野牛骨架,上面披着毡布,随便插着各种百般的鲜花,像是在欢迎来到野牛镇的人,另有几个孩子围着野牛的骨架在玩耍打闹。只不过如果这头不利的野牛有灵魂的话,瞥见本身的尸身被放在这里风吹日晒的,估计不会太高兴。
胖大婶听到有人进门,转头看了看比尔和苏克,就把鸡毛掸放在吧台上,叉着腰大声对比尔说:“喂,金发小子,我们这里可不停止人丁买卖,再说了,一个印第安人也不值钱。”
小镇街道两边的房屋门口,大多都挂着各种百般的野牛骨头成品,有的干脆就是一个巨大的野牛头骨,气势简朴粗暴。
“该死的老女人!”比尔骂了一句,然后跟着苏克一起去架子上选衣服。两排衬衫、裤子甚么的,叠的整整齐齐的,上面另有几双型号分歧的马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