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风越想越感觉可行!对,就是如许,他来此的目标,也是为了谢女人,如果连其面都没见,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不是随了那败家子的愿?
听得此声,在这大厅的统统人都是身子一怔,随即目光炽热的投向那二楼入口处。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过分暴虐,把他直接搞懵逼了,现在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甚么反击!
到当时他只会收到更多的恋慕,谁还会记得那首打游诗?
还作诗讽刺?我倒要看看谁讽刺谁,打游诗从风格上确切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浅显易懂,朗朗上口。
现在笑话我,等会让你们都恋慕我,沈临风傲然想到。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隔着一楼间隔,这位谢女人竟然听到了王康的呢喃之声,只怕这位谢女人也不但是一个浅显的清倌人……
王康作为理科生的文青病又犯了,顺嘴便呢喃了出来,只是他的声音极低,哪怕是紧挨着他的周青,也听不完整。
谢女人迷惑不解,她对王康有着很印象,那还是几日之前,她轻微露面被在场的王康见得。
统统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此次只要掌控好机会,定还能向前次那般,如许他便扳回一城。
万金!可真是豪啊!当真无愧败家之名,如果平常女子只怕会是承诺了,而她倒是不屑一顾,反而出口挖苦几句。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他但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配角,也好不到那里去。
“谢女人,到!”就在这时,一道锋利昂扬的声音俄然响起。
一向在重视这二人的王康,天然也是发觉到他们的窜改,顿时感觉惊奇非常。
…………
第三十四章才子难再得
这两人的脸皮真是比城墙拐角还厚啊,这还不分开?还是说他们又酝酿了新的诡计?王康暗自想着。
董辉的面色也是丢脸之极,真的就如许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以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未几时,从那入口处便走出一道曼妙身影,不成否定,这位谢女人足矣称得上是人间美人。
如何谢女人一出场便看向了王康?有几人目露妒忌的看着王康,能被谢女人多看一眼,可不是普通人能达到的……
不可!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分开。
明显是后者更轻易令人接管,谁都能够朗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畅。
“一顾倾人城,”
“谢女人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浑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女人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前次那样做出甚么荒唐事来!”
前次谢女人只是长久露面,王康便觉惊为天人随后沉迷此中,企图用万金买下谢女人的初夜权。
分开,只要先行分开!
沈临风明显也明白这个事理,他的神采由青变白,又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出来。
现在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听着周边的群情,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朴,让你连狗都当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