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很慢很慢的僵尸,我内心动了一下:这个症状,不是和被封在霸王宝藏里的刘注一模一样吗!
还没刚走两步,玄蜂就过来了,它跟着回声虫的指引,很快就找到了尸身的位置。然后它暴露尖锥般的尾刺,对准尸身脑袋上的百会穴直接扎了出来!
我松了口气,也明白过来,刚才的玄蜂是个雌性,它杀人是为了把卵产在尸身里孵化,露露从不甘心的那颗脑袋里夹出来的,就是玄蜂的幼虫!
这个设法就有点胡扯了,那么肥那么丑的小幼虫,能把持大脑就够牛逼的了,还能千里迢迢的下山回家?
“狗蛋,你快走!”
“但是跟着水流必然能走到绝壁底下啊!你看这满地的行李,沙鱼号的人也是这个线路,我们不消汇合吗?”
怪人踢了我一脚,打断了我的回想:“这尸身为甚么要顺着溪流下来?我感觉再跟着这条路走,恐怕要遇见甚么不好的东西。”
再细心一看,她是从脑袋顶上的大洞里,夹出了一只奶红色软绵绵的甚么物体,放在手内心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恍然明白过来,回声虫走了!它从泉水里被人们喝下肚子,好好的接收一顿营养,然后又用尸身回到泉水边,从尸身的疮口中钻出来,回到它本来的家里!
这可太惊悚了吧!诈尸就诈尸,恰好肚子里另有个能说人话的虫子!
这个东西在中国和日本当代常常以妖怪的形象呈现,它毒死人类,篡夺灵魂,然后便以这个尸身的样貌和声音利诱他的家人,以获得更多的灵魂。
玄蜂就在我面前了,怪人叹了口气抄起匕首,筹办再次决一死战!
这下我胆量立马大了起来,没有了兵器,我还怕你个毛啊!
看模样,他脑袋里的幼虫又在行动了。
我的脑筋回到了图书馆的第三排书架旁:玄蜂,其状若壶,居郊野当中,注毒于百会,能杀人也。
他趴倒在地上,拖着两条腿,像个蜗牛一样,渐渐腾腾的用双臂向前爬去!
我想了想,这是很古怪的,固然大脑能够节制身材的行动,但人一死,血液要凝固,四肢都要生硬的!而现在,尸身的行动固然极度的迟缓,但和一个活人无异,我记得玄蜂打洞产卵后,脑筋里的血液还喷出来老高过!
我靠!它扎的那么深,一根铅笔是非的尾刺全部都埋进了脑筋里!
如此看来,毒死人类的事情必定是由玄蜂来完成,而假装死者声音的事情就交给了回声虫。那么这两种生物从古时起,就是成双成对、相辅相成呈现的。
脚边的尸身落空了回声虫,但他并没有就此消停下来,我看到他的脑袋从水里又伸了返来,然后微微闲逛着,仿佛个冷得颤栗的人。
这时玄蜂电电扇似的翅膀振动声俄然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我内心一下又慌了起来,从速丢掉露露手里的恶心虫子,带着她往怪人身边赶。
“万一跟到前面,我们发明一片尸身呢?”
他速率也太慢了!我紧捏着露露的手心,浑身冒汗的站在那边,眼看着尸身从露露的脚边一寸寸的爬了畴昔,然后把脑袋一头栽进我脚边的紫泉中,不再转动了!
我内心委曲的要命,我压根儿没张嘴,这句话是我肚子里的回声虫说的!
从刚才那两具尸身口中,我能肯定的狗蛋在逃脱的步队里,现在有了这本书,梁阿婆也必然在前面的某个处所,有这俩人在的话,吴锦城阿谁狗东西必定也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