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点灯人 > 第169章:血族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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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的吗?”暗夜公子冲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至心求淹死!”

我愣在原地,妹的,清楚是我捡到的,如何就给你抱去了?

“呵呵,你这是在质疑我啊。”我意念一动,身前就呈现了只二重境顶峰的白眉妖猴,我四下看了眼,捡起那边一块石头,指尖灌注火元力挖出一个凹面,像碗一样。

“凤舞姐姐好。”

暗夜公子连连奉迎的道:“老迈,你可得尽早肯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乃至,在你身上,我还瞥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但愿!”

“血解?”我不明以是的问:“这是甚么意义?”

妥了!

“喝了尝尝。”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小萝莉高兴的笑道:“我是爱丽丝,大哥哥捡到的。”

“那是血缘不纯的。”暗夜公子高傲的说:“我但是德古拉公爵的嫡派玄孙,怕光?不存在的!”

“尊敬的大人,请收下我的心尖血。”暗夜公子虔诚的说道:“把它喝下,就会融入您的灵魂,今后今后,我就是您的跟随者,永不叛变!”

暗夜公子踌躇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情愿对你行血族之礼,如有叛变,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暗夜公子被我引诱的双眼直冒金光,他不竭反复道:“我真的有但愿成为血族之王吗?血族之王”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白眉妖猴固然迷惑,但不敢违背,它咬破了手指,通过妖力逼出的血装满了大半个石碗。我意念再动,把白眉妖猴送回了遗荒境。

买羊时还算顺利,农场主给的代价不贵,我们分开以后,途中暗夜公子就把三只羊全数咬死并吸干了血液,然后他一边擦嘴一边说:“饱,太饱了,一个月不消再喝血了。”

“因为大姐姐标致啊,一看就是好人。”小萝莉嘟起了嘴。

“魔兽啊”暗夜公子回想的说道:“吸过,但就一次,那次我实在饿极了,抓到一只会说话的老鼠,它比猫还要大,力量也很大,我差点翻车,破钞很大的工夫擒下了那只大老鼠,然后吸掉血液时,我发明这老鼠的血液,与浅显老鼠乃至别的植物的分歧,包含着庞大的能量,令我一下子从子爵中期步入了前期!”

我侧头投畴昔一道嫌弃的眼神,就问:“吸血鬼不怕阳光?”

“捡到的。”我笑着把小萝莉拉到身前,为她先容说:“前边这位名字叫凤舞。”

旋即,他又遗憾的说道:“但是,那以后,我再也没碰到过像那老鼠一样的魔兽,不然,怕是已成伯爵了。”

斯姆特朗思虑了半晌,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血族之王?”

没多久,我们返回旅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堂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窜改。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数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晓得,斯姆特朗是怕阳光晖映的。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类存在,我部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环境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法克,从速的行血族之礼,我手头另有要紧事得办。”我不耐烦的催促说。

暗夜公子当即单膝跪地,他双臂交叉呈十字,吟诵着绕口的词语同时,身上的皮肤也变成了淡红色,持续了约么二非常钟,他十指的指尖别离呈现了一丁点血液,然后它们分开指尖在氛围中凝集成了一滴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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