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番转,只是哈维没有想到,报应来得如此快。
哈维扑哧一下就笑了起来,“你老是如此高傲吗?”
目前为止,“上帝之城”的发行权还是握在兰斯手上,固然畴昔两天电影好评如潮、如火如荼,但大师都是狐狸,大师都在张望,没有人焦急着出招。特别是“上帝之城”的特别性,比起“鲸骑士”来讲还要更加偏僻,以是临时还没有任何一方联络兰斯构和发行事件。
哈维微微皱了皱眉头,拿出三百万美圆买“上帝之城”的版权是绝对不成能的,但正如兰斯所说,他们都是贩子,他们都有本身的考量,以是兰斯对于代价不对劲,这也不希奇。想了想,哈维再次开口说到,“两百二十万美圆。”说完,停了停,哈维抬起右手做了一个禁止的手势,“这是最后的报价了。”潜台词就是,“上帝之城”只值这个价。
兰斯晓得哈维来找本身,必定是为了“上帝之城”的发行权。
哈维-韦恩斯坦是第一个。
客观来讲,“上帝之城”交给米拉麦克斯影业发行,这是一个完美的合作。兰斯也认同这一点,但这不代表兰斯会等闲点头。为了好处,兰斯情愿摒弃前嫌,和哈维合作;但一样为了好处,兰斯也不介怀漫天喊价、坐地还钱,狠狠地敲哈维一笔。
只是,兰斯没有推测,哈维竟然跳过了客气环节,直奔主题,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特别是在不久之前,哈维才劈面戏耍并回绝了兰斯的“上帝之城”,现在哈维却没有涓滴的隔阂,统统都以好处为主,即便是出尔反尔、自掌耳光,即便是冒着被兰斯热诚的伤害,也毫不踌躇,彰显出了枭雄的强势和果断。
每一年米拉麦克斯都会在帕克城达成数笔买卖,并且哈维脱手风雅、杀伐果断,决定常常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做好,然后抢先在别人前面达成买卖。这也是米拉麦克斯现在能够领跑每一年颁奖季的首要身分之一:广撒网,精遴选,韦恩斯坦兄弟从年初的圣丹斯就开端布局,整年不竭撒网,比及年底再从中遴选出种子选手,集合火力停止学院公关,领跑颁奖季。
“因为我会提出一个你没法回绝的前提。”哈维轻描淡写的话语里却具有强大的信心,让人忍不住就想起了“教父”里的维托-柯里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