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一边跟薛朗抢腰带,一边道:“郎君出去看杀猪,必定沾了血气,郎君快换身衣服!”
明显明天不消去见公主殿下,换不换都行,不过墨竹对峙,薛朗当然没她体味本地环境,便挑选服从她的定见。</ter>
“薛主簿客气。那某这就开端?”
别说唐朝,在烹调技术丰富多样的当代,碰到不会做菜的人,炒出来的猪肉,都不会好吃。更何况是唐朝!以是,还是烹调的原因,与杀猪的体例没干系。
“是啊,大抵是猪叫的太惨了,把人引过来的!”
快到上班时候了。
“郎君过誉,小的这就去叫阿周来。”
俄然听到公主殿下的声音,薛朗飞速的回身,公然,一身戎装的公主殿下就站在不远处的伙头营的门口,没有出去:“你为安在这里?”
难怪前人总把旅途劳累说得很严峻,本来只是实话实说,分毫没有夸大――这么被颠上几天,谁都要歇菜。
薛朗的父亲,故乡在乡村,曾带着薛朗归去过数次,杀年猪他是见过好几次的。老听人说,前人杀猪的体例跟当代人不一样,以是才不吃猪肉。
明显,当代杀猪跟当代杀猪也没啥辨别。前人之以是不吃猪肉,明显是烹调不得法。想想烹调技术的生长与人的糊口程度是有关的,炒菜的烹调法都要到宋朝才有。后代惯常用的调料现在也没无益用风俗,好多还是当作药材用。
“你做得好,我晓得的。”
薛朗赶紧爬起来,在腊梅的帮忙下穿好衣服,仓猝洗漱后,就跟着万福出去――
“部属昨日让万福出去买了一头肥猪返来,请伙头营的阿周帮手宰杀。”
一下子得了五百多文的赏钱,万福挺高兴的,当即就打着千儿伸谢:“小的谢郎君赏。”
薛朗是不信的,杀个猪莫非还能杀出花腔儿来?现在穿越了,恰好实地考查一下,他多么具有求知精力。
薛朗坐上车,心说万福真会做事,甚么都筹办好了。只是,明显薛朗没纳福的命――
有种做了好事被人抓住的宽裕感,薛朗不美意义的道:“回殿下,在看杀猪。”
万福出来,叫出一个满脸髯毛的短粗男人来,这男人的胡子就跟电视剧里的张飞似的,长得率性飞扬,看着是圆圆一张脸,脸周一圈都有胡子直着发展,就像贴了一圈玄色的细毛刺。
因为买到肥猪,薛朗挺高兴的,叫来长俭,让他明天一早去内里帮他买些小苏打返来。明日又不消去莳植园,也不消去公主殿下处开会,就给部下的曹员开会,另有构造工匠们做曲辕犁。
这么本性的髯毛,一看就是做屠夫的料。阿周过来,朝薛朗施礼:“薛主簿好,委曲薛主簿,也没个坐的处所。”
放完血,刮毛……阿周带着人,七手八脚的繁忙起来。
万福把猪存在虎帐里的伙头营处,伙头营的兵们,宰杀牲口是妙手,存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