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他反问道,“我要说我是猎物,你会如何想?”
“我是‘兵器’,为我的仆人所利用。你伤害了她,以是现在,我代表着她的气愤,践行着她的意志。”
“哈!”
“你这个......屁圌股镶钢板的铁处圌女......”
“我无所谓,”咲夜面无神采,腔调淡然,“如果你是猎人,那我就杀了猎人,如果你是猎物,那我就杀了猎物。”
当时候,她不过是一个,在老伦敦城的暗中角落里翻渣滓的孤儿,身上的衣服是条开了洞的破麻布袋,瘦得像具骷髅,随时能够死在街头,死了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乃至,身为一个吸血鬼,耶格都不屑于去吸她的血,因为她底子就没有几滴血可吸,皮肤以下,都是骨头。
“我会比及你真正长大的那一天。”
那天耶格表情很好,像咲夜那样的小老鼠,他本来是看都不会看上一眼的,但他恰好,无认识地,多瞄了那么一眼,或许是出于潜认识当中的怜悯,亦或者是因为空旷的视野中刚好多出来这么一只丑恶的小生物,让他一不谨慎分了神。总之,就这一眼,窜改了很多人的运气,他本身的,咲夜的,以及别人的。
阿谁刹时,他对此产生了稠密的兴趣。现在想想,借使当时,他就当甚么都没看到,回身拜别,那咲夜的运气也不过是,像统统别的无家可归者一样,冻死在一个酷寒的英国雨夜当中。时候把戏师?王牌猎人?恶魔洋馆中的萧洒女仆?别想了,她是做梦也不成能梦到那样的将来的。
在心灵的深处,有一股火焰升腾了起来,灼烧着耶格的灵魂,给他带来的痛苦,远比精神上的伤痛要大。他开端变得烦躁、打动、不沉着,行圌事的逻辑,开端垂垂地背叛理性,方向他的猎抄本能。而这些奥妙的窜改,他临时还没能发觉到,他只是,俄然想起了一些畴昔的事情。
“就像之前那样?”
浑身的刀刃缓缓地收拢到了咲夜的女仆装以下,看起来就像豪猪在归拢它的刺。那看似薄弱的衣服底下,定是有一套精美庞大的主动装配,让这一身的利器如长在咲夜身上的某种器官一样,收放自如。她冷冷地盯着耶格的眼睛,却并没有像一台殛毙机器一样,二话不说便横冲过来,举刀便砍,只是稍有些无厘头似地,道了这么一句:
他一把擦去了脸上的血,歪着脖瞪着咲夜,眼神里头带着七分的凶恶,以及别的一些,不易被发觉的感情。
因为他瞥见了咲夜身上的一点,纤细的闪光,就像是从乌黑原石的大要上冒出来的一小粒,不甘沉寂于暗中的晶石。他立马便认识到,这个小乞丐,具有着与生俱来的“才气”。并且,假以光阴,这份才气定将绽放出足以与日月争辉的光彩。
他只留下这些话,便回身拜别。
一听这话,耶格便有些乐了。
“就像之前一样。”
当然,这都是耶格为他们安排好的,“将来”。
耶格乃至都不需求再多确认一下,便足以肯定,咲夜已经到达了她的顶峰。从孤儿,到猎人,再到一把利刃,十年磨一剑,耶格可等了不止十年。这颗果子已经熟透了,摘取它的日子,恰是本日。
咲夜被猎人构造收养了,并且凭着她本身的本领,一步步地向上攀爬,成为了王牌当中的王牌。十年以后,他“毫无前兆”地呈现在了外出履行任务的咲夜面前,二话不说便以赛过性的力量击败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