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秦恍然大悟:“照秦博士这么说,当晚陆大夫撞到的假邓蔓很有能够就是凶手,据陆大夫说,赶上那人的时候是凌晨一点多,而汪倩倩的遇害时候是23:00-1:00,凶手作案出来,被陆大夫偶然中撞见,凶手怕就此透露,因而从次日便开端跟踪陆大夫、贴胡蝶贴纸,并将她列为下一个目标?”
喻博士:“接着往下说,从遴选受害人――安插现场――仿照受害人的循环中,凶手达到了对自我行动的高度必定,并从这一系列行动中日获得日趋积聚的犯法快感。我猜,在每一次胜利实施犯法后,他会以某种体例对本身停止嘉奖。”
“巧的是,从监控录相来看,当晚在陆姓目睹者家门口盘桓的女性跟李荔薇的打扮非常附近――头戴橙色H牌丝巾、大衣、短踝靴,如果我没记错,质料上显现李荔薇被害时也身着这身衣服。当然,如果不是江队恰好接办了李荔薇的案子,翻看了李荔薇的案宗,估计不会重视到这一点。可惜因为凶手非常晓得躲避监控盲点,没能胜利停止追踪。
陆嫣早就洗好澡了,但是面对一床的“好东西”,她除了犯上了挑选困难症,还感觉有些耻辱。
喻博士夷易近人,立即换了一种稍浅显的表达体例:“OK。我们回到四名遇害者本身,这几名女性除了体格附近,还应当有步态等其他共同点,加在一起让凶手产生了犯法遐想,但仅凭这几点,还不敷以启动凶手的‘犯法刺豪情境’。
“好,我们再说第二条。在实施犯法后,凶手将受害人的尸首包裹成胎儿或蝶蛹投入水中,这个行动从心机学来看,表示着‘毁灭’、‘改革’‘重生’及‘洗刷对方罪过’,而仿照对方穿戴,则意味着‘恋慕’或是‘替代’,从凶手作案时的沉着程度来看,我偏向于后者――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