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百里泽有点耐不住性子了,问道:“对了瘦子,你好好的盗宝神府不呆,来这鸟不拉屎的莽山做甚么?”
百里狂啃了一口猪蹄,伸手接住了重达几万斤的金斧,边吃边说道:“贱叔,这金斧的重量还勉强能够,但是模样太丑,我还是喜好直一点的灵兵,就像虎鞭那样。”
“四海以内皆兄弟嘛。”
开甚么打趣?!
女的脱光光?
洞天境一重天?
拓跋嫣然解释道:“对于修士而言,并不是说灵兵的品阶越高越好,而是越合适越好,浅显点说就是手感好。”
一起上,百里泽跟程咬银就像一对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几近无话不谈,很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受。
拓跋嫣然说道:“既然这个小瘦子是程天霸的嫡孙,不如结个善缘,待到今后也好欺诈一下程天霸。”
没等瘦子的话音落下,百里泽纵身一跃,一掌拍出,金光四散,全部空中构成了一道道的凸起。
瘦子嘲笑道:“小娃娃,好大的口气呀,叫我瘦子已经够欺侮我的了,还妄图让胖爷给你剥兽皮?”
“有点轻了。”
现在倒好,百里狂竟然将本身引觉得傲的灵兵跟虎鞭比,实在让程咬银难以接管。
拓跋嫣然柳叶眉一紧,问道:“你是盗宝神府府主的孙子?”
哼,同业又如何?
但是,百里泽修炼的是内显洞天,精气是多么的澎湃,如同滚滚江水,连缀不断。
百里泽老脸一红,干咳道。
百里泽顺手将金斧丢给了百里狂,淡道:“秃顶,恰好你却件趁手的灵兵,我看这柄巨斧挺合适。”
“有辨别吗?”
百里泽顺手捡起了地上的金色巨斧,摆布把玩了一下,又掂拎的几下,忍不住悄悄倒吸了一口寒气。
“甚么?”
瘦子心下大惊,嘴角的肥肉颤抖了几下,有力道:“难不成胖爷我第一次打劫就这么结束了?这如果传到盗宝神府,胖爷我怕是没脸再混了!”
这柄金色巨斧绝对是一件上品灵器,足足有着几万斤重,像一些初入洞天境的修士都一定拎得动。
“男的捧首,女的脱光光!”
!!
“嗯……嗯。”
特别是那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睛,实在让程咬银震惊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