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快意还是有疑问,“但狼凭甚么帮狈?莫非就是一个见面礼?”
“这才是最可骇的处所,狈的体型凡是比狼小,但如果它吃了无数的民气,活了很长的寿命,它的体型会越来越大,乃至超越巨狼,而如许的狈,会有更强的才气,就像现在,我们乃至不晓得它是如何吃掉民气的,这真他/妈的邪性。”
本来狈竟是这么具有勾惹民气的才气。
李寻说:“实在狈最后不必然是找狼做代步东西,它们更能够会找狗,它们还会假装成狗的朋友,棍骗狗的信赖。当然狼更强大,更凶险狡猾,正所谓臭味相投,以是它们终究还是会和一些生性险恶的狼走在一起,它们会骗着狗把它们驮到田野,找到狼后,驮它们的狗就会被狈当偏见面礼,送给狼吃掉,狈也会转投狼的度量,这也就是狼狈为奸一词的出处。”
但他这一开口,可把在场的外人给吓了一跳,却也更加加强了李寻这话的可托度。
许倩云猜想着说:“是不是因为他们吃了太多的民气,以是它们终究又有了甚么勾惹民气的才气?”
李寻沉重地点点头:“差未几就是这个事理,你看这些死者……他们临死之前底子没有发觉甚么惊骇和痛苦,因为他们的心智已经被狈所影响和节制,吃了充足多的民气,确切会让狈具有勾惹民气,诱哄人类的才气。”
这类险恶的生物,又该如何对于?
世人听得目瞪口呆之余,又忍不住都是义愤填膺。
世人恍然大悟,心中也终究安宁了一些。
狗把它们当作同类,当作朋友,背负它们到田野,终究又被它们送入狼口。
狼都能说话?
而这三四百年来,它藏身于秦岭巴山,又不晓得暗中吃了多少民气,才气必定比之前变得更强,从它能做到毫无伤痕地吃掉民气,就能看出端倪。
看来这狈也并非完整无敌。
更何况,别的另有白麂子、龙蟒,乃至是未知的其他仇敌在边上虎视眈眈,李寻只感受,身上的压力非常庞大。
李寻赶上它,实在并无必胜掌控。
李寻感喟,“而因为吃了越来越多的民气,无形中又让狈的赋性,变得和人道相通,聪明也慢慢变得和人类越来越相仿,约莫吃了一百颗民气以后,狈就会变得更强,届时,它们就不但是狼的火伴,也不但是狼狈为奸了,它们会反客为主,摇身一变成为狼群的王者,统御群狼,统御其他的蛇虫鼠蚁。”
他嘴巴微微动了一下,想说甚么,却毕竟没说,只是把话压在心底。
你倒是来跟会说话的狼讲科学。
这天下另有他们认知里的科学么?
“这个事理就简朴了,许倩云之前已经说了,因为狈聪明,能够帮狼做很多好事。”
一向没如何吭声的薛二柳问:“莫非李大爷就不怕被勾引么?”
李寻再看看那两个被翻开胸腔的尸身。
起码李寻就能对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