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一其中级都会。[[< ?[ 也就是阿谁所谓早晨十一点钟才是夜糊口的开端的都会。
不过他倒是全部酒吧里卖酒提成最高的,并且统统关顾他的客人有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客人,并且都是那种上了年纪的贵妇。
那些贵妇看中的是那张超脱却充满沧桑的脸以及那让人一望就感受想要去体味他去庇护他的眼神,这是一种如何的眼神,那是一种具有如何不堪回的旧事才有的眼神,说不上通俗,却更有另一种味道。固然他的脚有些残疾,但这并不能影响他魅力的挥。
他分开了黉舍,买了五六瓶啤酒。因为家道不好,他未曾喝过酒,但他晓得酒精能够很好的麻痹本身,他巴望醉过今后能够健忘统统,健忘阿谁他曾经深爱着的叫做谢婉婷的斑斓女孩,他没有才气去对阿谁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抨击,固然他曾经欺侮过他。
他没有老婆孩子,也没有人见过他和任何女性有甚么干系,他只是一小我,去的最多的处所就是酒吧以及这条醉汉满地的巷子,至于他的住地点那里,没有人晓得,或许他底子就没有居处,没有家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