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缘,这从他的五官就不丢脸出:又长又扁的头颅,通天的鹰勾鼻,玄色的杏仁眼,肤色固然乌黑,又会泛出一种金属感极强的红铜色。
“哦,本来是如许。”长官如有所思地拥戴道。“那这么说来,我是玛雅人的后代了?”
“你别做梦了,那小子既然是‘狼灵’,就永久没有逃脱的能够!”
将他带到美国的内华达山脉接管特训才是终究目标,而那又是一系列如何的特训啊――尼雅参与了全部打算的制定,但也是以他才非常的不能了解,总裁为何要对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如此的惨无人道!
这也是尼雅为何放弃大学毕业后的高薪事情,单身一人跑到中国来当特种兵的启事之一。并且还是一个没有正规体例,更不被任何国度和机构承认的“奥妙军队”。
所谓的总部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总裁建立的跨国财团和长官统领的特种军队都只是此中的一个构成部分,并且远不是最首要的。
内华达是他的故乡,那片巨型山脉尼雅天然再熟谙不过。
“这又是为甚么?”
“没错儿,他们更偏疼将战俘或捐躯的头骨垒得像山一样高,他们的神庙和石碑上也刻满了这些玩意儿!”
“能够吧――但也能够是阿兹特克人。归正这两个印第安种族都是以嗜血和崇神著称的。”
这话令尼雅不寒而栗,特别是长官当时的口气,竟然是那么的自鸣对劲,仿佛他干的是甚么了不起的豪举一样。
他是个孤儿,这或答应以说是“运气”为他必定的单身。而以后,他既没找过任何女人,也没找过任何男人,就只能说是他本身挑选了一种彻头彻尾的单身。
“如何怪了?”
“就是问你的老板,为甚么让你去杀这小我!”
一个七岁的孩子,先不说他能不能弄懂这是如何一回事,哪怕他表示得完整不知所措,但也抵消不了这个无情被揭透的究竟的残暴性。
四十一岁的他,一向是单身,从出世到现在。
要将一个七岁的孩子丢在那样一处看似风景绝佳的“绝境”里,他恐怕连第一天都熬不畴昔。
长官给这支军队起了个很高雅的名字,叫“潜影”。可尼雅总感觉,叫“藏影”或许更合适。
“以是他才被起名叫‘楚凡’吧。”尼雅不由自主地接着想下去,“可他究竟‘冒犯’了甚么呢?要被如许对待!”
“你是被总裁‘制造’出来的,你只不过是一个总裁花经心机和款项制造出来的一个‘人造人’。哦,不,精确的说,是一个‘人造半兽人’。”
“嘿嘿,你还别说,我纹身上的这些骷髅才是我最钟意的。你别奉告我,他们这两种人信奉的图腾就是这个。”
“杀人还需求来由嘛?有人叫你去杀就杀喽!”长官大大咧咧地说道,“我们这支军队存在的一大目标就是为了这个,替安排我们的人去杀他想杀的人,但永久都不能去问为甚么!”
“那可真带劲儿!想我头半辈子杀过的人,如果拧下了脑袋,垒一垒的话,差未几也有一座山了。”
“是甚么?”
更不要说是整整三个月!
听尼雅如许问,长官的嘴边出现了一抹极其不屑的嘲笑:
“作为职业杀手,你干的很多蠢事都可觉得本身找杀,而此中最蠢的一样是甚么,你晓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