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最后碰到的阿谁偷袭手就没有这么轻易躲过了,雷正阳腿被打中了,固然没有伤到筋骨,但为了取出枪弹,他但是痛得昏死了半个时候,为了安然,不敢生火,只是用打火机烧着瑞士军刀,撬开伤口,夹出弹头,然后用纱布缠紧,至于止血的玩意就是一些最根基的沿路采的草药。
再说经历了殛毙以后,雷正阳发明身材灵敏敏感了很多,不但能够感到到四周的伤害,还能够用最快,最合适的体例,回避这些伤害,这被他称之为第六感。
有了如许的第一次脱手,雷正阳透露了行迹,在他进步的方向,被设置了好几个偷袭手,此中一个开枪擦肩而过,留下了一道血印,而这个偷袭手,被雷正阳欺近,面劈面的爆了头。
野战分为很多种,但丛林里绝对是最为特别的一种,何况这片丛林还是原始的,不测的状况,绝对是不竭呈现的。
“吁”重重的喘了一口气,这个偷袭手也很谨慎,一边啃着袋装的食品,一边核阅着火线,没有一刻的放松,只是对一个偷袭手来讲,像他如许的挪动,就已经犯了致命的弊端。
天气一亮,原始丛林里升成了淡淡的雾烟,太阳照不到林中,但是偶而还是有些光芒的,怠倦累了一天的雷正阳窜入一颗合抱的枯树上,从树杈处钻了出来,固然内里仅仅堪藏一个身材,但只要能安然的歇息,就算是站着,雷正阳也感觉是一种福分。
雷正阳没有动,偷袭手也没有动,就如许,近在天涯,两人守了一整天,天气渐渐的黑了,雷正阳明灭着眸子,思虑着能够的行动计划,呆在这树洞里当然安然,但想要出去,倒是相称的费事,因为只要一动,绝对会把偷袭手惊到。
丛林里有圈套与偷袭手,对于圈套当然是白日好,但是对于偷袭手,倒是早晨最安然,二者相较,雷正阳还是挑选了后者。
或许是一夜没有看到雷正阳的行迹,他们有些急了,而这就是雷正阳需求的。
对这片丛林来讲,他是突入者,而偷袭手与圈套倒是守株待兔,等着他自投坎阱,以是他没有像常日的那样打动,就在进入丛林没有多久的时候,他宿营了,找了一个看上去很洁净的古树杈,倒着就睡。
但是进了天国练习营,这统统都成了负累,他现在寻求的是简朴,一支短枪,一把军棱刺,另有一把瑞士多服从军刀,整小我悄悄松松的走进了丛林,因为雷正阳很明白,在丛林这类庞大的环境里,兵器已经不是最首要的。
俄然间,一抹异响传入了雷正阳的脑海。
雷正阳记得两个数字,三十六与二十四。
中了一枪,速率当然要慢下来了,而一号教官的号令倒是一周以内,必竟超出这片丛林,达到插着一面红旗的处所,那才是他的目标地。
到现在为止,两天两夜已经畴昔了,留给他的时候未几了。
雷正阳把这话听得一清二楚,两人相距得实在太近了,从枯树到灌木丛,绝对不会超越三米,雷正阳一动不敢动,但内心倒是相称的不爽,这些偷袭手,竟然把他当作了老鼠。
那是轻微“嚓”的一声,像是一只脚不谨慎踩断了一根地下的小枯枝,如果不细心,都不会重视到,雷正阳眼一睁,沉住了呼吸,他鼻间感到到了人的气味,这绝对不会是野兽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