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就要着花了。”青年人俄然展开双眼,目光落在火线一株深紫色的花苞之上。
固然要归零重修,但他一点都不悔怨,因为他越来越感觉,在凡尘俗世当中,一边修练一边体味人间百态,偶然还远比当一名高高在上的神仙,来得更加充分风趣。
“我明白,但此次任务的酬谢实在太诱人了,伤害是大点,还好弟兄们都安然无事,好了不说了,今晚我们好好庆贺,另有……就算你分开了野狼,但你永久是我们的好兄弟,祝你好运!”队长拍拍杨铭的肩膀,回营地去了。
“队长,任务完成!”营地外,一名三十来岁,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人,把一只玄色小皮箱,交给面前一名四十岁摆布的中年男人。
“有这一株紫阳花,用来配制淬体丹药,效力起码能够进步三倍,我冲破肉身境第三重的时候,也会大大提早。”青年人自言自语道。
然后,方鸿不竭借助着崖壁上的那些又小又浅的坑坑洼洼,一点一点地往下走……
说罢,方鸿走到崖边,直接向下一纵。
“哈哈,杨哥,以你的本领归去必然能打出花样,到时我也分开野狼,跟你混了!”
“来,杨哥,祝你出息似锦,我们永久是好兄弟!”
“是的。”杨铭很必定地点了一下头:“因为我另有更首要的事情要办。”
因而他决定重返人间一趟。
……
“但愿队长他们会服从我的叮嘱,耐烦等我归去,没有莽撞行动吧。”方鸿把目光看向无尽的远方,又自言自语了一句。
杨铭笑了:“别担忧,不另有方鸿那小子吗?他不但医术短长,就连技艺也在我之上,只要有他在,咱野狼在佣兵界的名声必然会越来越响的。”
“杨铭,你等一等。”队长叫住了杨铭。
深夜,淡淡的灯光从营帐内透出,猜拳声,呼喊声,欢笑声,响成一片。
中原,云雾山,朝天峰。
野狼佣兵小队的十几小我,围坐在帐蓬内里,大碗喝酒,大块啖肉。
“杨哥,甚么事?”大师都是长年在存亡线上走钢丝的人,一看杨铭的神采,立马就认识到有环境产生。
“出去!”杨铭说了一声。
“你真的决定,此次任务结束以后,就金盆洗手?”队长问。
此时在杨铭身后,还站着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枪支的青年男人,每小我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了彩,鲜血把迷彩服都染红了,包含杨铭本人也是如此,不过这些人倒是毫不在乎,他们的身份是国际雇佣兵,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这点小伤,实在不值一提。
但是此时,在这朝天峰的峰顶之上,倒是盘膝坐着一名二十出头的青年人,手抱丹田,极有节律地做着吐纳。
说来风趣,别人历尽千难万险都是为了飞升成仙,他倒好,倒是神仙当腻了,突发奇想要重返人间体验一下糊口。
队长闻言不由得苦笑:“论小我本领方鸿的确没得说,但那小子规律性太差……就说此次,他竟然为了采甚么百年一开的紫阳花,而执意回中原去,真拿他没体例……”
同时,他还是一名穿越者,在穿越之前,他是一名如假包换的神仙!
“杨铭,你们辛苦了!”中年男人接过皮箱,目光一扫世人,暴露一丝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