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狼那群家伙搞甚么鬼,如许的货品也敢来中原蹦达?”
铛铛当……
“我草你个妈!那是老子新买的车,我日你妈个蛋蛋哦……”
“咚咚咚……”
凌天坐在小板凳上,冲着满头大汗的老板喊了一嗓子。
一阵怒骂吼怒以后,青年从速拿脱手机,却不是第一时候报警,而是打给了东城区的地下天子,秦八爷!
当第三瓶啤酒喝完的时候,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总裁,带着震天的轰鸣声,奔驰而来。
毕竟,这但是冰镇的啤酒,不是常温。
这个时候,玛莎拉蒂的车窗摇了下来,另一名老外冲他吼了一句。
俄然,脚步声停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在地上弹跳着,滚到了凌天的脚下。
凌天,曾是血狼雇佣兵团的狼王,血狼活着界排行榜上,排名第三。
独一值得光荣的是,这些雇佣兵,没有头盔,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夜视镜,没有热感到装配。
“咚咚咚……”
大笑两声,凌天从兜里取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五十块,递畴昔道:“老哥,没事,你忙你的,钱先给你。”
“玛的!这实枪核弹的,想来兵戈吗?”
一个小凌天两岁,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前面,叫他哥哥的女孩。
在情窦初开,天真烂漫的年纪,能有一个相伴摆布,同甘共苦的恋人,是该有多么的荣幸。
打了个手势,这雇佣兵端着微冲,谨慎翼翼的靠近的楼梯间,手中的微冲已经上膛,手指,已经按在扳机上。
但是,他悄悄发誓,不管如何必然要找到小月,不为再续前缘,只为肯定曾经深爱的她,统统安好。
几近不带喘气的,第二瓶冰镇啤酒,就又见了底了。
不是凌天吹牛逼,像毒蝎如许的雇佣兵团,他一小我能灭他们一个团。
“靠!小子,你他玛干甚么?快给我滚下来!”
俄然,沉寂的烂尾楼中,楼梯间传来连续串的脆响声。
羊肉串?浑身高低只要五十块的凌天是铁定吃不起了,关头也吃不饱啊。
呲……
眼睁睁看着本身的爱车被抢,这青年的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不等老板说完,凌天就又开端了,老板点头一笑,干脆不再理睬。
“兄弟,借你车一用,晚点还给你!”
这个时候,凌天已经进入烂尾楼,在烂尾楼内里,另有三个实枪核弹的雇佣兵,哪怕是在荒无火食的郊区,这三人也没有放松警戒,双手紧紧的端动手中的冲锋枪。
十年春夏秋冬,时过境迁,凌天不晓得当年的那份荣幸,是不是还在。
临死之前,方刚哀告凌天能够出任下一任狼王,凌天虽早已厌倦了佣兵的糊口,但那种环境之下,也只能承诺。
饶是他信心实足,但是想要仰仗赤手空拳,悄无声气的处理五名实枪核弹的雇佣兵,也要动点脑筋。
上一任血狼雇佣兵的团长方刚,刚巧路过江宁,脱手救下了他,今后,他成为血狼雇佣兵团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成员。
“好嘞,顿时来。”
“咚咚咚……”
在佣兵的天下里,传播着一句话:中原,是雇佣兵的禁地!
本来,分开福利院的凌天,筹算赚了钱以后,就把小月带出来,可惜,运气跟他开了个天大的打趣。
“两瓶冰镇啤酒,两份炒面。”
老板一笑,抹了把汗水,笑着走了过来:“小哥,看菜单,啤酒买一送一,羊肉串五块一串,鸡腿六块一个……”